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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市新建区2017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 发布时间:2018-01-30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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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市新建区2017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8年1月日在南昌市新建区第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

南昌市新建区财政局局长  陈国伟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7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640728万元,按省口径计算增长15.4%,超额完成全年预期目标。其中:国税部门完成374071万元,地税部门完成175191万元,财政部门完成91466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5720万元,同口径增长20.6%,为区人大常委会批准预算的100.3%。

实现上述收入,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722655万元,其中: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5720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226083万元;3新增债券收入10647万元; 4、调入资金130206万元;5、上年结余结转49999万元。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647338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0930万元,则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668268万元。以上总收支扎抵,年终结余5438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640728万元,其中:完成上划中央收入303390万元,增长119.5%;上划省收入25188万元,增长99.1%,主要是车购税及营改增财政体制改变的影响;上划市级收入6430万元,下降19.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5720万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和营业税合计86949万元,下降22.7%;企业所得税15002万元,下降20.4%;个人所得税8047亿元,增长2.3%;土地增值税24524万元,增长77.3%;契税45105万元,增长83.6%;非税收入86220万元,增长10.5%。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7338万元,增长21.7%,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369万元,增长46.4%;公共安全支出34811万元,增长60.8%;教育支出135980万元,增长15.2%;科学技术支出42169万元,增长223.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12万元,增长1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80万元,增长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245万元,增长10.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5305万元,增长156.5%;农林水事务支出58750万元,下降15.9%;交通运输支出6865万元,增长84.3%;国土源气象等事务支出5286万元,增长52.3%;住房保障支出26137万元,下降4.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94999万元,增长55.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53405万元,增长58.5%),加上新增专项债券收入3265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4355万元,基金总收入完成74201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521415万元,增长44.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05891万元,增长43.4%),加上调出资金130000万元,基金总支出651415万元,收支扎抵,基金预算年终滚存结余9059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1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8万元,调出资金206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6亿元,增长91.3% 其中:保险费收入21.1亿元,增长173.6%,财政补贴收入6.1亿元,增长5.2%,利息收入0.32亿元,下降25.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亿元,增长33.3%,当年收支结余13.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6亿元。

以上为2017年预算执行数,省财政厅批复我区2017年财政收支决算后数据可能还有部分变动,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决战千亿工业、崛起百亿强区、决胜十强晋位、打造新区典范”总体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收支预算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积极作为,财政收入新跨越。

财税部门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营改增结构性减税等多重因素影响,积极涵养税源,加强综合治税工作,健全完善协护税协调联络机制,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堵塞税收“漏洞”,加强对非税收入清缴监管,做到应收尽收,全区财政总收入及地方公共一般预算收入分别站上60亿元和30亿元台阶,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排全市第1位,总量排全省第5位、较上年前移3位,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83%,较上年提升2个百分点。

2多措并举,全力以赴促发展

积极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充分运用财政调控职能,优化调整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扶持企业发展。坚决落实国家“营改增”结构性减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全年减免企业税费共1.8亿元;扩大“财园信贷通”和“财政惠农信贷通”规模,为企业发放贷款近10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投入1.2亿元参与设立市区产业引导基金,帮助入园企业获得市滕王阁基金扶持10亿元;争取新增债券资金4.3亿元,助力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园区土地收储;加快项目PPP模式及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运用,规范项目运作,加快推进项目落地。三是加大城乡建管投入。全力支持“美丽新建、幸福家园”综合整治活动,拨付资金1.8亿元,大力推进城市道路建设及“保文保卫”工作,投入1.6亿元加快实施特色小镇及新农村建设,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小街小巷、小区环境大大改观。四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投入3500万元实施三大水系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拨付8000万元全面完成禁养区458家畜禽养殖场拆除退养工作,拨付80万元关停拆除14家燃煤锅炉企业,拨付昌北机场周边矿山企业、砖瓦厂整治费用11976万元,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3、优化支出,千方百计惠民生

2017年,区财政积极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着重围绕社会救助和抚恤、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体育、医疗、文化、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筹集财政性资金53亿元加大民生投入。倾力支持脱贫攻坚。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目标,共筹集扶贫资金5541万元,其中拨付危旧房改造扶贫资金1238万元,帮助63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和维修危旧房,投入2758万元,22个贫困村道路交通、改水改厕等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全力构筑社会保障网。全年发放城镇及农村低保金1.1亿元,低保标准由510元/月提高至560元/月,补助低保困难群众3.1万户,拨付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6172万元,参保城乡居民24.6万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55元/月提升至80元/月,拨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3.1亿元,解决了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发放高龄老人补助1237万元,1.1万名高龄老人生活得到改善;拨付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2亿元,发放廉租住房补贴36万元,补助住房困难户112户。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拨付城乡居民、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补助2.96亿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人均420元提高到450元,补助参保人员57.6万人,对506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医保缴费财政全额补助378万元;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325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标准由45元提高至50元,发放大病医疗救助242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9760人次,拨付公立医院改革及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2500万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强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安排教育专项资金2.3亿元,用于中小学校新建、薄弱学校改造及校舍维修,长堎中心小学、西山学校等一批学校交付或完工,拨付1387万元用于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寄宿费及助学金等。着力加大涉农投入。全年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惠农补贴等资金2.6亿元,惠及11.5万农户,项目发放率达100%。拨付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1281万元,健全农业保险长效机制,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撑起“保护伞”,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投入1.72亿元用于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等,拨付1.16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土地整治工程,继续投入2.09亿元用于溪霞“国字号”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4、规范管理,持之以恒推改革。

积极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实施支出经济分类改革,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严控“三公经费”预算零增长;严肃纪律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明确规范津补贴发放项目及标准,全面规范人员经费支出;加强公务消费监管,全面推开“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及乡镇实施公务卡结算工作,实现公务经费支出“全程留痕、阳光运行、实时监控”;简化规范财政资金支付签拨流程,做到“统一流程、统一资料、统一时间、统一责任”,办事效能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资金1.02亿元,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有效预防控制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对重点项目及重大民生支出开展第三方预算绩效评价,推进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规范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入库程序,评审财政投资项目资金19.2亿元,审减2.1亿元,审减率达10.9%。

5、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抓建设

一方面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中心,深化“四风”整治,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设机关廉洁长廊,组织传承文明家风学习等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财政队伍;一方面以“两学一做”四个专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等主题为学习路线,强化“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加强机关队伍思想建设,以打造精品党建为载体,积极推动精准扶贫、保文保卫、党员进社区等工作,激励党员干部发挥创先争优带头作用,树立财政干部良好形象。

2017年,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在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一是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营改增政策性减收影响导致财政增收压力加大;二是财政管理还不够精细化,资金使用绩效不够理想;三是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工业园区对财政增收贡献较低。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应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总预算草案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我区“决战千亿工业、崛起百亿强区、决胜十强晋位、打造新区典范”的奋斗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财政预算统筹性;规范项目预算安排,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性;完善预算公开机制,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信息透明度。按照上述总体要求我们编制了2018年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全区财政总收入预计增长11.5%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328000万元,增长7.3%左右,主要收入项目是:税收收入245440万元,增长11.8%,其中:增值税103500万元,企业所得税16800万元,个人所得税8640万元,土地增值税26500万元,契税50000万元;非税收入82560万元,下降4.2%。

根据2018年安排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198000万元,按体制计算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593456万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资金40553万元,合计可安排支出的财力为634009万元。

2018年安排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634009万元,其中乡镇级支出12795万元,区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为62121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5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国防234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8%;公共安全支出259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7%;教育支出7881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9%;科学技术支出416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4%;文化体育传媒支出514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5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2%;节能环保支出313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766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16%;农林水事务支出4023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6%;国土资源事务支出456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6%;

住房保障支出84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8%;预备费18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65035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285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52350万元,调出资金198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305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30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30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发展。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5.3亿元,下降44.6% 其中:保险费收入7.5亿元,下降64.5%,财政补贴收入6.5亿元,增长6.6%,利息收入0.34亿元,增长6.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4亿元,增长17.1%。当年收支结余负1.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4.9亿元。

三、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全力做好2018年各项财政工作

2018年,全区财政部门将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强攻产业转型,在财政收入量质上争取新突破。

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及财政扶持政策,积极培植财源,大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杠杆引导作用,促进我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大工业发展资金投入规模,综合运用财政政策,重点扶持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加强对现代物流和建筑产业培育扶持,加快推进总部楼宇经济发展,筑巢引凤推动我区物流建筑两大产业提升;大力加强财政支农保障能力,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不断提高农产品安全、优质、绿色水平,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争取我区财政收入总量与质量实现双突破。

(二)突出保障重点,在服务中心工作上谋求新作为。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全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和重大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一是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多方筹集加大投入,全力保障教育扶贫、危房改造、健康扶贫、扶贫公路、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等“扶贫十大工程”实施,确保贫困户如期脱贫。二是全力保障城市建管。对标南昌大都市规划,加快融入“大南昌”,全力推进旧城改造、城市道路、集贸市场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城市环境卫生等管护投入,提高城乡管护标准,继续大力支持“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三是全力保障乡村振兴。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保障精品村、小康示范村、美丽示范乡镇等项目建设,继续加强农村公路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面改善乡容村貌振兴乡村发展。四是全力保障社会事业。扎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齐义务教育办学短板,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做好“迎国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加大文化旅游发展基金投入,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进一步提升社区、村委会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水平。五是全力保障生态文明。继续保障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加大造林绿化、生态公益林补偿投入,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积极向上争取生态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强经费保障提升环境运行监测水平和监察执法能力。

(三)深化改革创新,在提升管理水平上实现新跨越。

深入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四本预算、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的有机衔接与统筹联动;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合理拨付和调度资金,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规范性;积极推进省市与区、区与乡的财权与事权划分,调整优化乡镇财政体制,合理划分支出责任,完善奖励激励机制;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面完成存量债务置换,妥善解决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源头防范财政管理风险;加强国有经营性资产清查管理,明确职责强化监督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国有企业资金审批监督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企业债务风险。健全规范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申报、分配使用管理制度, 明确责任划分,建立专项资金清单管理制度,分项逐类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绩效评价加快建立专项资金评估及退出机制;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扎实推进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绩效运行监控、部门整体绩效、预算绩效考核“五个全覆盖”;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提升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加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全面推进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

(四)注重廉洁高效,在强化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成效

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工作理念,坚持把干部队伍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干部队伍能力和素质,以抓党建、转作风、促工作为主线,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守纪律、讲规矩、慎用权”廉洁财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大力践行“快、实、新、法、廉”五字决。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构建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资金拨付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通过扎紧制度笼子保障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努力打造“公开、透明、高效”财政。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监督指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敢于担当,扎实做好2018年各项财政工作,为我区“决战千亿工业、崛起百亿强区、决胜十强晋位、打造新区典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财政名词解释

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并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如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业补助等。根据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财预[2017]98号)精神,针对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政府和部门两套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均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设置类、款两级,其中: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类级科目15个,款级科目60个;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类级科目10个,款级科目96个。两套经济分类科目之间保持严格的对应关系,以便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互相衔接。

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部预算既彼此独立,又相互衔接,涵盖了政府所有的收支管理活动,共同构成了全口径的政府预算体系。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部分组成,我国现行有效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19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设置“类”级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等26类。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的一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管理原则是“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使用”。基金支出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安排,自求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当年基金预算收入不足的,可使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安排支出;当年基金预算收入超出预算支出的,结余资金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各项基金按规定用途安排,不调剂使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核心是调整国家和国有企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目前,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

    财政总收入:由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划省级收入和上划中央收入组成。市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缴入市县级金库的税收收入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上划中央收入包括上划中央的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专项收入等。上划省级收入包括上划省级增值税、所得税等。我市日常统计的市口径财政总收入,既包括上述口径的财政总收入,还包含海关代征税收、车辆购置税、中央单列企业所得税及缴入中央、省级金库的非税收入等。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中央、省对市分税制财政体制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省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具体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分享部分,城建税、五种共享税(指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专项收入、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

非税收入:是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其中,除政府性基金收入外,其他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预算体系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与一般公共预算相对应的支出,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相并列。从包含关系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财政总支出的一部分。从资金来源看,主要包括用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上级补助安排的支出。

同口径增长:为客观、科学反映年度间财政收支增长变化情况,一般以基期年为基础,将由于财政体制调整、国家收支政策变化等形成的一次性因素和其他不可比因素进行调整后计算的增长比例。

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各级政府为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

新增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债务余额限额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在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区建设投资需求等提出各省债务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财园信贷通:是指省财政与地方财政按1∶1的比例筹集财政风险补偿金,存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放大8倍向当地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年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一年期以内、1000万元以下的流动资金贷款。企业通过当地“财园信贷通”协调领导小组推荐,合作银行审核后获得贷款。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中期财政规划:是指根据经济发展趋势和国家、省、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方法。

政府购买服务。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通过发挥市场机制,把政府直接组织提供的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从既有财政预算中安排。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部门预算:是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并提请人大审议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主要包括部门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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