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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19-02-2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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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部门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五、非税收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七、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八、政府采购制度

九、“三公”经费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制定、落实老干部政策,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2.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发挥老干部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4 个,编制人数12,包括:老干部局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关工委。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  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计808.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71.1万元,较上年增长3 %;。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37.2万元,占  78.8 %;上年结转171.1万元,占 21.2 %。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计808.3万元,较上年增长3%。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按项目类别:基本支出466.1万元,占 57.7 %,较上年增加 14.1 %,项目支出 342.2万元,占 42.3  %,较上年增加14 %,;按功能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4.3万元,占89.6%,社保支出62.96万元,占7.9%,医疗卫生支出11.6万元,占1.4 %,住房保障支出9.4万元,占1.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08.3 万元,较上年增长3 %。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33.66万元,较上年增加38%。其中:办公费21.86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2.8万元,邮电费0.5万元,维修费1.3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5.2万元,工会费1.4万元,在职福利费0.12万元,离退休福利费0.21万元,降温费2.4万元,取暖费0.72,退休人员活动经费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万元,租赁费1万元,劳务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2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总额9.3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 5.2 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 5.2 万元,较上年无增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 0 万元,较上年无增降。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3.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7.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

8.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9.“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附件: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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