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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市新建区2018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 发布时间:2019-01-20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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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市新建区2018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南昌市新建区财政局局长  陈国伟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8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789801万元,按省口径计算增长17.6%,其中:税务部门完成695416万元,财政部门完成94385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3197万元,增长9%,为区人大常委会批准预算的101.6%,超额完成全年预期目标。

实现上述收入,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837163万元,其中: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197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247550万元;3新增债券收入14795万元; 4、调入资金155088万元;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6、上年结余结转76533万元。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768980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0420万元,则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779400万元。以上总收支扎抵,年终结余5776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789801万元,其中:完成上划中央收入413751万元,增长36.4%;上划省收入33591万元,增长33.4%;上划市级收入9262万元, 增长44.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3197万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104853万元,增长20.6%;企业所得税21776万元,增长45.2%;个人所得税7340亿元,下降8.8%;土地增值税38973万元,增长58.9%;契税43178万元,下降4.3%;非税收入83168万元,下降3.5%。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68980万元,增长18.8%,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063万元,增长10.6%;国防支出302万元,增长69.7%,公共安全支出36833万元,增长5.8%;教育支出161870万元,增长19%;科学技术支出58902万元,增长39.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27万元,增长1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084万元,增长1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734万元,下降2.7%;节能环保支出18627万元,增长37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1175万元,增长70.2%;农林水事务支出69322万元,增长18%;交通运输支出4938万元,下降28.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497万元,下降23.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67万元,增长8.7%,金融支出80万元,增长6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077万元,下降4%;住房保障支出19262万元,下降26.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27万元,增长55.1%,其他支出1037万元,下降20.2%,债务付息支出3633万元,增长22.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03873万元,下降32.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75360万元,下降32.2%),加上新增专项债券收入6193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0204万元,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566011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406207万元,下降22.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94345万元,下降22%),加上调出资金155000万元,基金总支出561207万元,收支扎抵,基金预算年终滚存结余480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30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14万元,调出资金88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7628万元,下降4.2% 其中:保险费收入144091万元,下降0.9%,财政补贴收入60415万元,下降4.5%,利息收入4240万元,增长27.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4809万元,增长9.6%,当年收支结余5281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58828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区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42.53亿元,2018年省政府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12.53亿元,其中:置换债券4.86亿元,新增债券7.67亿元。置换债券主要用于置换经清理甄别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以及偿还以前年度省转贷我区并于今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新增债券主要用于乌沙河片区棚户区及旧城改造(省庄花园)6.19亿元、乌沙河沿河景观带项目1.48亿元等我区公益性项目建设。

以上为2018年预算执行数,省财政厅批复我区2018年财政收支决算后数据可能还有部分变动,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决战千亿工业、崛起百亿强区、决胜十强晋位、打造新区典范”总体目标,抢抓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战略机遇,按照“五型政府建设”要求,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迎难而上,强改革促发展,财政运行总体良好。

1、积极涵养税源,千方百计抓收入

一是大力支持实体经济产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拨付财政资金 5.68亿元,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推进扶持园区企业加快上市,进一步落实推广“财园信贷通”,撬动银行贷款近9亿元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争取市级产业引导基金12.35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困境。二是财政收入进位前移。全区财税部门加强征管,依法组织收入,财政总收入增幅居全市第三位,财政总收入及地方公共一般预算收入总量全省排位分别居第7位和第4位,两项收入较上年同时前移1位;三是收入质量全面提升。2018年我区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6.2%,较上年提升3.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5%,较上年提升3.2个百分点。

2、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惠民生

2018年,区财政积极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民生资金投入持续加大,全区财政八项民生支出64.9亿元,增长22.4%。一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进一步增强专项扶贫资金保障力度,大力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积极筹集资金,2018年统筹安排扶贫资金 7993万元。二是大力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盘活财政结余资金4.3亿元用于加大教育投入,通过收购、新建等方式新增城区 2 所中小学校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全面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8年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21 %,迎国检教育投入得到上级充分肯定。三是持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全年发放城镇及农村低保金1.18亿元,补助低保困难群众2.9万户,拨付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8556万元,参保城乡居民24.7万人,拨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4.99亿元,解决了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发放高龄老人补助1575万元,1.1万名高龄老人生活得到改善。四是抓生态建管改善人居环境。统筹投入生态环保建设资金 6.1亿元,用于城市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农村水环境整治、农村“五类建筑拆除、绿色殡葬改革等生态建设方面,投入4.8亿元保障推动城市建管“六改,拨付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4.3亿元。

3、深化财政改革,加强管理促绩效

强化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增强财政资金的整体效能。继续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盘活存量资金10.2亿元,统筹用于教育、环保、城市基础设施等民生领域支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分类施策制订化债计划,纳入预算管理,妥善化解存量债务,争取新增债券资金7.67亿,有力保障了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支出;制定完善PPP项目长效机制,建立联审机制规范PPP项目实施,7个PPP项目全部进入财政部PPP项目库,引进社会资本约64亿元;全面实行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财政资金支付更加安全高速;加强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评审力度,评审财政投资项目资金20.9亿元,审减1.67亿元,审减率8%;继续提高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率,全年完成政府采购资金3.4亿元,节约资金达到3346万元,资金节约率为9%;加大财政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扶贫资金专项检查行动,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4、加强自身建设,锤炼队伍正作风

不断加大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力度,提升财政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财政系统作风效能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发展的能力;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严肃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层层压实责任,从严从紧管理,强化监督执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有效防控各类业务风险,确保财政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努力把全区财政干部职工,打造成为一支踏实肯干、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奋发向上的干部队伍。

2018年,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在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一是财政收入总量与兄弟县仍有差距,受经济下行及中央减税政策影响,财政增收压力持续加大;二是民生保障、建设投入支出需求不断增大,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是预算执行进度仍然偏慢,尤其是项目支出推进缓慢。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财政总预算草案

2019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规范项目预算编制,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部门三年支出规划,增强部门预算的前瞻性、严肃性、时效性;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按照上述总体要求我们编制了2019年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9年全区财政总收入预计增长7%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 353000万元,增长6%左右,主要收入项目是:税收收入275500万元,增长10.2%,其中:增值税123000万元,企业所得税25000万元,个人所得税8000万元,土地增值税40000万元,契税42500万元;非税收入77500万元,下降6.8%。

根据2019年安排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 345000 万元,按体制计算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766588万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21239万元,合计可安排支出的财力为787827万元。

2019年安排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787827万元,其中乡镇级支出14217万元,区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为77361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6.3%;国防支出24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1%;公共安全支出3035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9.7%;教育支出786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1.6%;科学技术支出6164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8.1%;文化体育传媒支出51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81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9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1.1%;节能环保支出921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5.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590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6.6%;农林水事务支出3592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4.2%;交通运输支出25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86万元,下降1.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2万元,下降8.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04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6.3%;住房保障支出86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52万元,增长90.8%,其他支出133992万元,下降16.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6315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085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86500万元,调出资金345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635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5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发展。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6455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7.8% 其中:保险费收入87378万元,增长16%,财政补贴收入63245万元,下降3%,利息收入4193万元,增长2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1706万元,增长4.9%。当年收支结余负715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51675万元

三、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全力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

2019年全区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打造大南昌都市圈“先行典范区”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决策部署,按照“五型政府”建设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开源聚财、增收节支、深化改革,保障各项财政工作圆满完成。

(一)强化生财聚财,着力稳增长、提质量

大力培植涵养财源,提升收入质量,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政银企”合作,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大产业扶持发展资金投入规模,支持园区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园区营商环境,加大人才引进补贴投入,以“招商引智”推动“招商引资”。狠抓税收征管,以重点税源、重点工程、重点行业税收管理为重点,加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力度,提高收入征管水平;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力促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切实以项目强投资、促发展、增税收,争取我区财政收入总量与质量实现双提升。

(二)强化支出管理,着力调结构、惠民生

      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强化预算管理,继续从严控制、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的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一是全力推动城市功能与品位提升。继续推动打造“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围绕省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加大城市建管资金投入,完善城市功能设施,提升城市整体风貌,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加快推进征迁安置保障房建设;二是奋力推进乡村振兴。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整合涉及资金加快推动高标农田建设,深化绿色殡葬改革,加强推进秀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强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范统筹各类教育资金,新增财力进一步向教育倾斜,贯彻落实全省基础教育三项计划,补齐短板推动我区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继续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及校舍建设投入力度;加强医疗卫生投入,加大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单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力度,继续推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四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围绕脱贫攻坚目标,按照现行扶贫标准,继续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加大对贫困村脱贫攻坚支持力度,促进财政扶贫资金精准投放、精准使用,加快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对财政扶贫资金实施动态监控,推进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五是倾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缴费补贴,提高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购买养老服务,支持推动社会福利中心启动建设,加大食品抽检经费投入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教育、住房保障力度,巩固加强健康扶贫财政兜底保障线,全面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改革引领,着力强管理、上水平

规范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加快项目库建设,加强完善财政三年支出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深化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革,加快预算支出进度,进一步清理规范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资金账户,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全面推进实施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一体化管理改革,统一收缴流程、规范项目和票据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要求,严格债务限额管理,妥善化解政府债务;积极与上级财政沟通对接,做好债券项目上报筹集准备工作,全力争取新增债券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盘活力度,强化落实结余结转资金财政定期清理收回制度;深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单位资产划转工作,规范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进一步做大做优区属国有企业,厘清政府与企业关系,提升国有企业市场化融资能力。科学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强化绩效结果运用,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四)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素质、促高效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贯彻落实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财政管理权,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提高干部队伍能力和素质,以抓党建、转作风、促工作为主线,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守纪律、讲规矩、慎用权”廉洁财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优化资金拨付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通过扎紧制度笼子保障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着力打造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忠诚干净、勇于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区打造先行典范区的攻坚之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监督指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敢于担当,扎实做好2019年各项财政工作,为续写“大南昌都市圈先行典范区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财政名词解释

 

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并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如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业补助等。根据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财预[2017]98号)精神,针对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政府和部门两套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均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设置类、款两级,其中: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类级科目15个,款级科目60个;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类级科目10个,款级科目96个。两套经济分类科目之间保持严格的对应关系,以便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互相衔接。

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部预算既彼此独立,又相互衔接,涵盖了政府所有的收支管理活动,共同构成了全口径的政府预算体系。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部分组成,我国现行有效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19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设置“类”级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等26类。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的一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管理原则是“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使用”。基金支出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安排,自求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当年基金预算收入不足的,可使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安排支出;当年基金预算收入超出预算支出的,结余资金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各项基金按规定用途安排,不调剂使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核心是调整国家和国有企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目前,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

    财政总收入:由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划省级收入和上划中央收入组成。市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缴入市县级金库的税收收入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上划中央收入包括上划中央的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专项收入等。上划省级收入包括上划省级增值税、所得税等。我市日常统计的市口径财政总收入,既包括上述口径的财政总收入,还包含海关代征税收、车辆购置税、中央单列企业所得税及缴入中央、省级金库的非税收入等。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中央、省对市分税制财政体制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省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具体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分享部分,城建税、五种共享税(指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专项收入、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

非税收入:是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其中,除政府性基金收入外,其他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预算体系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与一般公共预算相对应的支出,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相并列。从包含关系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财政总支出的一部分。从资金来源看,主要包括用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上级补助安排的支出。

同口径增长:为客观、科学反映年度间财政收支增长变化情况,一般以基期年为基础,将由于财政体制调整、国家收支政策变化等形成的一次性因素和其他不可比因素进行调整后计算的增长比例。

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各级政府为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

新增债券:根据《预算法》等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债务余额限额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在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区建设投资需求等提出各省债务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财园信贷通:是指省财政与地方财政按1∶1的比例筹集财政风险补偿金,存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放大8倍向当地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年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一年期以内、1000万元以下的流动资金贷款。企业通过当地“财园信贷通”协调领导小组推荐,合作银行审核后获得贷款。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中期财政规划:是指根据经济发展趋势和国家、省、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方法。

政府购买服务。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通过发挥市场机制,把政府直接组织提供的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从既有财政预算中安排。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部门预算:是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并提请人大审议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主要包括部门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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