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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区新建区2019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 发布时间:2020-05-18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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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财政局局长陈国伟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9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区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在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真抓实干,财政运行情况较好,执行情况如下: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812677万元,按省口径计算增长3.2%,其中:税务部门完成707948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04729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4498万元,增长0.4%。

实现上述收入,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952677万元,其中: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498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245406万元;3新增债券收入15375万元; 4、调入资金320180万元;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6、上年结余结转32218万元。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904283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8425万元,则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912708万元。以上总收支扎抵,年终结余3996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812677万元,其中:完成上划中央收入436355万元,增长5.5%;上划省收入31744万元,下降5.5%;上划市级收入10080万元, 增长8.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4498万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102151万元,下降2.6%;企业所得税23554万元,增长8.2%;个人所得税4205万元,下降42.7%;土地增值税35491万元,下降8.9%;契税37904万元,下降12.2%;非税收入96450万元,增长16%。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04283万元,增长17.6%,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756万元,增长9.6%;国防支出1817万元,增长501%,公共安全支出41253万元,增长12%;教育支出166266万元,增长2.7%;科学技术支出87570万元,增长48.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14万元,下降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329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960万元,增长7.9%;节能环保支出18392万元,下降1.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7220万元,增长77.4%;农林水事务支出72238万元,增长4.2%;交通运输支出5477万元,增长10.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753万元,增长5.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42万元,增长10.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804万元,增长34%;住房保障支出9797万元,下降4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909万元,增长4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62万元,其他支出418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516万元,增长24.3%,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02862万元,下降0.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7231万元,增长3.2%),加上新增专项债券收入732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769万元,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482921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160435万元,下降60.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0846万元,下降79.5%),加上调出资金320000万元,基金总支出480435万元,收支扎抵,基金预算年终滚存结余248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20万元,调出资金18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4989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由19%降至16%减收约7200万元,二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停止执行,新增参保被征地农民减少缴费大幅下降。其中:保险费收入72106万元,下降50.4%,财政补贴收入60118万元,下降0.5%,利息收入6621万元,增长56.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4973万元,增长12%,当年收支结余-3998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18845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区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51.4亿元,2019年省政府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10.72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86亿元,新增债券8.86亿元。置换债券主要用于置换经清理甄别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以及偿还以前年度省转贷我区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新增债券主要用于新建区旧城改造(肖家花园)2.8亿元、新建区宏发花园小区安置4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0.5亿元、长征路(乌沙河-陆军学院)提升改造1.5亿等公益性项目建设。

以上为2019年预算执行数,省财政厅批复我区2019年财政收支决算后数据可能还有部分变动,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

(二)预算执行特点

1、减税降费落实有力,财政收支运行平稳。

2019年我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及退税规模达10.3亿元,企业和群众百姓“获得感”明显增强,有力地支持了实体经济稳定发展。过去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叠加减税降费因素,组织财政收入压力空前,区财税部门积极应对,以“稳企固税”为主基调,积极培植税源,加强税收征管,财政总收入首次站上80亿元台阶,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加强资金调度,在做好“保人员、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的基础上,有力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财政运行保持了“稳”字当头的主基调。

2、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领域攻坚稳步推进。

一是支持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建立跨部门政府债务监测平台,动态监控政府债务风险,积极争取省政府转贷债券化解存量债务, 2019年我区共争取省财政政府债券资金10.7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8.86亿元,较上年增长15.6%。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完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机制,财政统筹投入扶贫专项资金3983万元,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督促检查,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确保资金安全;安排1.5亿元用于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等项目,切实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 促进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为更好地实现精准脱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4亿元支持水污染治理提速,乌沙河整治等水环境治理,改善清洁环区水系,建设美丽新建。持续投入4580万元,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

3、保障改善民生福祉,服务民生加力提效

切实做好民生实事和重大民生项目资金保障,2019年全区民生领域支出达到78.2亿元,增长20.4%。一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区实现教育支出16.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18.4%,统筹投入资金6904万元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拨付 2600 万元有效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二是推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2019年医疗卫生支出9.6亿元,增长7.9%,加大了对基层卫生医疗的投入,推动医联体共建;三是全力支持就业创业服务。大力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等措施,全年统筹安排各类就业补助资金 702 万元。加大引进人才投入力度,安排1500万元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各类人才的引进、培育和奖励。四是落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程。统筹安排3.16亿元乡村振兴资金,“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拨付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6亿元,重点打造乔东线、义庆线、恒东线、黄堂宫公路、松湖至药湖至梅林公路、溪霞怪石岭旅游公路等公路建设项目。五是大力推进保障安居工程。统筹投入19.6亿元保障推进安置房建设项目,拨付补助资金2156万元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4.多措并举发挥职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突出产业发展方向,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加大对新兴技术产业的扶持力度,强化财政扶持政策的导向作用,推动供给侧改革,做大做强实体经济;二是突出项目实施保障,全力争取上级财政部门支持。与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建设项目前期谋划准备工作,加强项目库建设,大力争取上级政府债券支持,在2019年新增债券额度大幅增长基础上,争取2020年新增债券额度12.6亿元;三是突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着力提升财政服务企业能力,深入企业上门服务,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力度,制订公开非税收入涉企收费清单,规范收费项目及标准,推进实施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让企业和群众非税收入缴费“一次不跑”,发放“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助保贷”贷款8.4亿元,帮助企业有效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5. 攻坚克难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服务水平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区财政部门深入检视查找问题并认真加以整改,财政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完善制度提升财政资金拨付效率,制定实施了《关于简化加快财政资金拨付业务流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财政惠农补贴资金 “一卡通”发放效率的通知》等制度文件,简化规范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时间由每月月底提前至每月15日;健全规范财政结余结转定期清理机制,加强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执行,推进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上线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深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规范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国有经营资产划转工作,通过有效盘活国有经营性资产做大做优区属国有企业,启动推进国有企业整合转型工作,提升国有企业市场化运作能力;创新政府采购模式,推进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在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减收影响超出预期,财政收入增长压力较大;二是“三保”等刚性支出不断增长、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加大,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预算绩效管理亟待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努力解决。

二、2020年财政总预算草案

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坚决贯彻落实政府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开源节流、勤俭节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有保有压,突出保障重点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继续推进部门三年支出规划编制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的前瞻性、严肃性、时效性;完善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按照上述总体要求我们编制了2020年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0年全区财政总收入预计增长4.5%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 346000万元,增长3.5%左右,主要收入项目是:税收收入279000万元,增长17.2%,其中:增值税115920万元,企业所得税28000万元,个人所得税6000万元,土地增值税50000万元,契税39000万元;非税收入67000万元,下降30.5%。

根据2020年安排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 367000 万元,按体制计算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782700万元,加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22799万元及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6200万元,合计可安排支出的财力为831699万元。

2020年安排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831699万元,其中乡镇级支出14366万元,区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为81733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35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3.9%;国防支出253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98%;公共安全支出3608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8.87%;教育支出834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6.18%;科学技术支出713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5.81%;文化体育传媒支出540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8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1.3%,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资金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49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3.22%;节能环保支出1478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60.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322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6%;农林水事务支出4150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6.38%;交通运输支出27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73万元,下降19.5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56万元,增长14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814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4%;住房保障支出1079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0.0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5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57万元;其他支出1503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5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73110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19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0038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64103万元,调出资金367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49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5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发展。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56387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降5%其中:保险费收入84191万元,下降3.6%,财政补贴收59373万元,下降6.5%,利息收入6198万元,增长47.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2261万元,增长23.6%。当年收支结余负5587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62295万元

三、奋发进取,担当作为,扎实做好2020年各项财政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既是决胜期,也是攻坚期,区财政部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系统谋划财源建设、优化保障民生福祉、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全面防范财政风险,筑牢区域经济发展后盾支撑。

(一)突出政策引领,强化经济发展支持。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巩固减税降费成效,加强落实中央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贯彻推进“优环境降成本”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投入增强产业扶持专项资金、财政奖补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推动区域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引导传统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升级,推动兴制造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大力夯实区域税源基础,推动财税收入高质量增长。三是全力支持龙头产业发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园区产业龙头优势,推进产业链招商,大力支持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努力打造财政增收新亮点。

(二)突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遵循,突出重点,主动作为。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保障贫困村退出和已脱贫对象持续达标,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制”推进乌沙河水系治理,持续保障殡葬改革实施,保障投入推动禁渔退捕工作,着力支持垃圾分类、“三拆三清”、“厕所革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城乡污水处理等项目资金的需求,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加大城市建管投入,支持中心城区及工业园区路网建设,推进老旧城区微改造,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力保障安置房建设;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全力保障城乡幼儿园、欣悦湖、文全村学校、二中初中部等校舍建设项目;加强基层组织财政保障,加大社区经费投入,提升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统筹保障文化事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平安建设等各项支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突出强化监管,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做到 “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推进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审核及动态跟踪,严格预算约束,无预算不支出,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资金安全。拓宽财力统筹渠道,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公共预算的力度,继续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加快健全完善协税护税网格化管理制度,优化调整区乡财政体制,强化乡镇财政保障能力,调动乡镇抓收入积极性;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要求,严格债务限额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防范债务风险;全面深化财政票据电子化和非税收入收缴一体化改革,规范完善教育收费“赣服通”直缴,实施医疗票据电子化改革。大力盘活政府有效资产(资源),推进乡镇国有资产清理核实工作,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整合转型,持续做大做优区属国有企业,明确市场定位,提升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能力。

(四)突出政治建设,奋力开创财政党建新局面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财政发展改革全过程,贯彻到财政工作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地,谋划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确保财政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三是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进一步激励广大财政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四是全面提升财政部门党的建设质量,夯实党建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党支部建设,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风清气正财政政治生态,塑造财政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只争朝夕,不负韶华,锐意进取、担当实干,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奋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打造“大南昌都市圈先行典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财政名词解释

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区,设区的区、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区、区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并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如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业补助等。根据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财预[2017]98号)精神,针对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政府和部门两套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均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设置类、款两级,其中: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类级科目15个,款级科目60个;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类级科目10个,款级科目96个。两套经济分类科目之间保持严格的对应关系,以便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互相衔接。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部分组成,我国现行有效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19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设置“类”级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等26类。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的一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管理原则是“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使用”。基金支出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安排,自求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当年基金预算收入不足的,可使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安排支出;当年基金预算收入超出预算支出的,结余资金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各项基金按规定用途安排,不调剂使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核心是调整国家和国有企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目前,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

   财政总收入:由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划省级收入和上划中央收入组成。区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缴入区县级金库的税收收入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上划中央收入包括上划中央的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专项收入等。上划省级收入包括上划省级增值税、所得税等。我区日常统计的区口径财政总收入,既包括上述口径的财政总收入,还包含海关代征税收、车辆购置税、中央单列企业所得税及缴入中央、省级金库的非税收入等。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中央、省对区分税制财政体制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省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具体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分享部分,城建税、五种共享税(指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专项收入、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

非税收入:是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其中,除政府性基金收入外,其他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预算体系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与一般公共预算相对应的支出,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相并列。从包含关系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财政总支出的一部分。从资金来源看,主要包括用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上级补助安排的支出。

同口径增长:为客观、科学反映年度间财政收支增长变化情况,一般以基期年为基础,将由于财政体制调整、国家收支政策变化等形成的一次性因素和其他不可比因素进行调整后计算的增长比例。

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各级政府为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

新增债券:根据《预算法》等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区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债务余额限额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在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区建设投资需求等提出各省债务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财园信贷通:是指省财政与地方财政按1∶1的比例筹集财政风险补偿金,存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放大8倍向当地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年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一年期以内、1000万元以下的流动资金贷款。企业通过当地“财园信贷通”协调领导小组推荐,合作银行审核后获得贷款。    

中期财政规划:是指根据经济发展趋势和国家、省、区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方法。

政府购买服务。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通过发挥区场机制,把政府直接组织提供的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从既有财政预算中安排。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部门预算:是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并提请人大审议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主要包括部门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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