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0-06-19 14:26
  • 来源:
  • 作者:
  • 浏览量:
  • 字体【      】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分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主要职责是:

1.制定、落实老干部政策,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2.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发挥老干部作用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思想建设

1. 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措施办法。健全老同志政治学习、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要求,并将政治建设的要求融入到老干部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等具体工作中。

2. 抓好离退休干部思想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贯穿于全年老干部思想建设。通过专题辅导、集中培训、座谈交流、送学上门、网络平台等形式,以务实有效的举措组织老同志进行思想学习,引导广大老同志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3.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以党的支部工作条例为指导,抓好新组字[2020]9号《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中的落实。继续在全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中开展“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力争打造1-2个全市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主线,充分发挥老同志的积极作用

1.开展“我看脱贫攻坚新成就”专题调研活动。组织老同志进行参观考察,感受脱贫攻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召开一次专题座谈,引导老同志忆往昔,谈体会;结合夏季送“清凉”走访慰问活动,通过“扶贫832”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助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2.开展“老有所为,志在奉献”老年志愿服务活动。组建退休干部志愿服务队,围绕社会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科普宣传、农技下乡、社区治安巡逻、网吧巡查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推进“大手牵小手 百老帮百童”(双百工程)活动。组织全区“五老”开展“五帮”结对帮扶活动。重点对孤儿、残疾青少年、单亲及服刑人员子女、贫困青少年、流动和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儿童进行帮扶,助力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社会。

4.举办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社会主题书画、摄影展。联合区老年书画协会、区摄影协会,围绕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通过书画作品和摄影作品,宣传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伟大成就。

(三)坚持以老干部满意为目标,提升精准服务水平

1.跟踪抓好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有效运转。

2.认真抓好全区离休干部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督促落实《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厅级及以下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规定,确保服务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3.贯彻落实老干部“五必访”等走访慰问制度。分级分类建立在职干部与老干部结对联系制度,对离休干部做到“一对一” 对接服务。对异地居住三年以上的离休干部每年开展一次走访慰问。

4.做好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工作,在动态管理离退休干部信息的基础上,精准甄别困难离退休干部情况,做到分类帮扶、精准帮扶。

5.做实大走访大调研工作。结合夏季送“清凉”慰问,对全区离休干部开展一次普遍走访,全面摸底离休干部的基本状况,了解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掌握离休干部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精准服务新举措。

(四)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推动老干部工作形态升级

1.推广运用好“银耀赣鄱-全省老干部信息化平台”,认真做好平台在全区老干部工作者和离退休干部中的推广运用工作。

2.健全老干部活动室活动制度,强化管理,丰富活动内容。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争创“第一等”工作业绩

1.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推动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好主题教育成果的转化运用,形成长效机制。

2.全面开展“彰显省会担当 我们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组织和引导广大老干部工作者、离退休干部,围绕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和新建区打造现代化产业新城新区奉献智慧和力量。

3.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持之以恒抓作风转变,促进老干部工作提质升效,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争创“第一等”工作业绩。

4.深化“五心”服务理念,执行“五个一”行为规范。教育引导老干部工作者把“热心、爱心、诚心、细心、耐心”服务理念落实到每一次服务实践上,把“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句请坐、一杯热茶、一个答复”的行为规范体现在每一次服务接待中,树立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 个,编制人数11人,行政编制人数5人,全额补助编制6人。在职人数11人,行政在职人数5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6人,退休人数18人。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35.21万元,比上年减少173.09万元,下降21.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5.2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35.21万元, 比上年减少173.09万元,下降21.41%。

2020年我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635.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45%;商品和服务支出14.6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0%;项目支出470.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0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2.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8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9.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4.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45%;商品和服务支出14.6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0%;项目支出470.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0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35.21万元,较上年减少173.09万元,下降21.41%。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2.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4.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92%;住房保障支出9.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42%;卫生健康支出11.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7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4.6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7.3万元。其中采购货款预算为7.3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2020年部门预算无购置新车安排。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22个,涉及资金470.36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5.00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本级)

1、基本情况

局本级单位编制人数11人,行政编制人数5人,全额补助编制6人。在职人数11人,行政在职人数5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6人,退休人数18人。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35.21万元,比上年减少173.09万元,下降21.41%。其中:财政拨款635.21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635.21万元,比上年减少173.09万元,下降21.41%。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74万元,项目支出470.36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

南昌市新建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