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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本级预算编制说明
  • 发布时间:2023-02-06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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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本级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概况

一、本级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3年本级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本级收入总表》

三、《本级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本级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本级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

(四).负责开展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侨务工作;

(五).受区委委托,负责指导区工商联、区侨联工作;

(六).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其中,编制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数15人,包括行政人员1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4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本级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收入预算总额为842.87万元,比上年增加19.45万元,增长2.36%。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2.8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支出预算总额为842.87万元, 比上年增加19.45万元,增长2.36%。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94.8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1.7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92万元;项目支出518万元,其他项目支出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4.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9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22.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51.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87%;商品和服务支出1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7%;项目支出5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0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42.87万元,较上年增加19.45万元,增长2.36%。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4.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8.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09%;住房保障支出22.0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62%。卫生健康支出1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9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级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为531.8万元,较上年减少247.79万元,下降31.78%。减少原因主要是:过紧日子,压缩开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3年本级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2023年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本级预算项目3个,涉及资金397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级“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无变动。

2.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0.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疫情原因,减少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变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1、(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34(款)统战事务 ,反映中国共产党统战部本级的支出; 01(项)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04(项)宗教事务,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05(项)华侨事务,反映有关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华文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2、208(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不在此科目反映。01(项)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2(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3(项)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01(项)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本级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02(款)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01(项)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229(类)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99(款)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99(项)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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