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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融媒体中心2023年本级预算编制说明
  • 发布时间:2023-02-06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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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融媒体中心2023本级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融媒体中心概况

一、本级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融媒体中心2023本级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本级收入总表》

三、《本级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融媒体中心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本级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融媒体中心概况

一、本级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国家文化方针、政策和法令,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

(2)严格执行广播电视行业的法规负责完整传输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

(3)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播及电视节目的交流。

(4)负责自办节目的策划、采制、审查、包装及播出编排和管理工作。

(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完成主管本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新建区融媒体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融媒体中心本级。编制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9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65人,其中:在职人数39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聘用人员1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融媒体中心2023年本级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融媒体中心2023年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新建区融媒体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944.61万元,比上年减少297.79万元,下降13.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4.6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新建区融媒体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944.61万元, 比上年减少297.79万元,下降13.28%。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42.6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6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6万元;项目支出902万元,其他项目支出4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44.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2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49.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05%;商品和服务支出32.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4%;项目支出13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6.9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新建区融媒体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44.61万元,较上年减少297.79万元,下降13.28%。具体支出情况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44.0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9.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8%;住房保障支出49.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52%。卫生健康支出38.7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99%。其他支出4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0.5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级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为1130.01万元,较上年减少349.27万元,下降23.61%。增加原因主要是:过紧日子,压缩开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7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本级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3年本级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新建区融媒体中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2023年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本级预算项目3个,涉及资金647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级“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1.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未变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未变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8万元,比上年未变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融媒体中心2023年本级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本级安排的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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