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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本级预算
  • 发布时间:2023-02-06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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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本级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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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本级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本级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本级收入总表》

三、《本级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本级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本级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本级主要职责

1、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党规、党律的教育;

2、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3、指导区直机关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的监督;

4、指导区直机关党总支、直属支部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

5、领导区直机关各单位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审理、批准有关党员及党组织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6、领导区直机关团委工作;

7、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共有预算单位 1个,包括: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小计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人,行政在职人数4   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  人,退休人数小计1 人。

第二部分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本级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本级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 258.9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58.9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万元;其他收入 1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 258.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1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2  万元。项目支出 179.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159.58 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2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3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4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1.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47%;商品和服务支出3.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资本性支出179.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1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8.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万元;增长3.05%。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2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23%;卫生健康支出4.36 万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75%。住房保障支出6.2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9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为135.21万元,较上年减少4.3万元,下降3.08%。减少原因主要是:过紧日子,减少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本级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级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8月31日,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本级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2023年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本级预算项目1个,涉及资金34.02万元。

(见附件)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本级“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3万元。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1.3万元,比上年减少0.7万元。原因主要是:疫情期间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第三部分南昌市新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本级预算表

八张表(包括:①《本级收支预算总表》、②《本级收入预算总表》、③《本级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原则上至少公开5张表,包括:①《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见附件表)

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本级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本级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本级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本级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本级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本级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六)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十九)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二十)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

三、本级涉及的专业名词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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