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抵押权首次登记
南昌市自然资源局新建分局
2019年11月
抵押权首次登记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江西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等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如委托办理的,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主债权合同。
4.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
5.其它情况,包括:
(1)在建建筑物抵押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2)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主债权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
(3)林权抵押提交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抵押的材料;
(4)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材料。
办结时限
抵押权首次登记业务2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要求,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
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快递送达。
咨询途径
南昌市新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0791-83730626
监督投诉渠道:0791-83733206
办公地址
南昌市新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长坪路766号。
办公时间:
9:00--17:00,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