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预告登记的设立
南昌市自然资源局新建分局
2019年11月
预告登记的设立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江西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等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如委托办理的,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中包括预告登记的约定或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约定,可以不单独提交相应材料。
4.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和权属材料,包括:
(1)不动产转移的,提交不动产转让合同、不动产权证书;
(2)不动产抵押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
(3)预购商品房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4)以预购商品房等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提交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以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
5.预售人与预购人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6.无限售限购情况的说明材料(限购地区以及因取得政策性住房而影响购房资格等情况)。
7.政策性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政府补贴住房)符合上市材料。
办结时限
预告登记的设立业务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要求,不收费。
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快递送达。
咨询途径
南昌市新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0791-83730626
监督投诉渠道:0791-83733206
办公地址
南昌市新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长坪路766号。
办公时间:
9:00--17:00,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