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预告登记的转移
南昌市自然资源局新建分局
2019年11月
预告登记的转移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江西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等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如委托办理的,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不动产登记证明。
4.预告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材料。
5.权属转移材料,包括:
(1)继承、受遗赠的,提交死亡证明、遗嘱、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2)分家析产,提交分家析产协议或材料;婚姻状况变化的,提交婚姻关系材料、不动产分割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涉及有预告抵押权人的,还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相关材料;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4)主债权转让的合同和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办结时限
预告登记的转移业务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要求,不收费。
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快递送达。
咨询途径
南昌市新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0791-83730626
监督投诉渠道:0791-83733206
办公地址
南昌市新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长坪路766号。
办公时间:
9:00--17:00,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