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地役权转移登记
南昌市自然资源局新建分局
2019年11月
地役权转移登记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江西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等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如委托办理的,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地役权)不动产登记证明。
4.地役权转移合同,申请需役地转移登记,当事人拒绝一并申请地役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供相关的纸质材料。
办结时限
1. 地役权转移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
2. 如有特殊情况,承诺时限为法定时限(如需公告,公告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要求,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快递送达。
咨询途径
南昌市新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0791-83730626
监督投诉渠道:0791-83733206
办公地址
南昌市新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长坪路766号。
办公时间:
9:00--17:00,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