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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2021-039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8-1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区政府召开2021年第13次常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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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9日上午,区政府代区长王成久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2021年区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和〈刘奇同志在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西省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审议并原则同意区金融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新建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请示》。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对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在西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近期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我们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狠抓落实。

会议强调,一要抓好厕所革命,把农村改厕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不断完善配套设施,推动厕所革命取得更大成效。二要抓实绿色生态,不断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三要抓细常态防疫,全面加强排查管控,紧盯重点场所,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积极支持、科学参与疫情防控,齐心协力打赢这次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是全面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情况、新变化制定的契税制度,为我国科学征税、依法征税提供了保障。

会议强调,一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契税宣传氛围、认真做好房产契税政策宣传工作,做好新《契税法》的政策解答工作。二是要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区税务部门要加强自身业务能力,明确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加强税收风险防范,确保国家税收应收尽收。三是要提升服务质量时效,区税务部门要经常在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时效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和〈刘奇同志在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西省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站位抓整改,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乡村振兴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建立健全环保工作常态长效机制。二要对标对表抓整改,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上率下,实地勘察,针对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加密督查频次。三要协调联动抓整改,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凝聚工作合力,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对接,切实做到信息通畅、整体推进,全力抓好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的全面整改,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区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金融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新建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请示》

会议指出,出台《方案》,有利于推进全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各乡(镇)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培养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确保文明创建任务落地落实,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切实维护全区社会秩序稳定。

会议强调,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宣传教育在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制定详细宣传方案,强化统筹协调,与普法宣传、“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金融消费者保护教育宣传等活动结合起来,针对青年学生、老年人、农民、城乡无业、失业或半失业人群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重点群体加强教育,协同发力,切实提升宣传效果。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区金融服务中心起草的《2021年新建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由区金融服务中心根据会议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审批程序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

会议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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