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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2024-004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2-2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区政府召开2024年第2次常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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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2日下午,区政府区长王成久在区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24年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听取了全区五经普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政数局《关于提请审议〈新建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请示》等事项。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春节前夕赴天津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意深远,内涵丰富,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必须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要加速推动新质生产力。全区上下要更加深刻理解新质生产力的丰富内涵和形成逻辑,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备选数据库,增强科技金融产品对产业资本的吸附能力,做好人才“引育留用”工作,鼓励市场主体成为创新重要发源地,营造全民创新的氛围。二要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深刻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主体协同、要素配置、激励约束、安全稳定等方面突出问题,补齐制度短板,突出改革问题导向,突出各领域重点改革任务,切实改出实效、抓出成效。三要加强民生保障力度。紧盯城市建设、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短板不足,大力保障居民安居乐业,创新城市治理和建设,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增强发展潜力、优化发展空间,聚力老城更新、新城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精细城市建管,办好民生实事,为新建人民创建更好更优的生活环境。

会议听取了全区五经普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五经普登记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期和攻坚期,全区上下要牢固树立上下一盘棋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狠抓数据质量,为加快新时代社会主义活力品质强区建设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一是进度要加快。区经普办要紧盯登记上报进度,对进度较慢的街道、乡(镇),要及时进行提醒,帮助其解决问题阻碍、提高业务水平,加快推进普查登记和数据审核工作,把时间抢回来。二是质量要加强。要提高操作水平,科学有序组织市场主体进行填报。要加强各项指标的逻辑性、合理性监测审核,把好数据质量关,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客观反映我区经济发展实际水平。三是责任要压实。区经普办要加强与各部门、各街道(乡镇)的统筹衔接,明确责任、畅通流程,把握节奏、快速推进,全力完成好“五经普”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政数局《关于提请审议〈新建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请示》

为做好行政许可清单(2023年版)制定工作,按照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54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南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洪府办发〔2023〕122号)精神,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区政数局起草的《新建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由区政数局根据会议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审批程序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住建局《关于恳请审定〈新建区旧城(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

会议强调,制定《办法》,有利于加强全区旧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资金的管理,规范旧城改造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管。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各旧城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骗取、套取、挪用、贪污旧城改造资金的行为,要依法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区住建局起草的《新建区旧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履行审批程序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

本次常务会议已邀请公众代表、区融媒体中心、政府法律顾问等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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