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2日下午,区政府区长王成久在区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24年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传达学习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传达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司法局草拟的《关于公布2024年度新建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请示》等事项。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在中共中央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近期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精神,立意深远,内涵丰富,为我们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坚决抓好学习贯彻。要按照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方向,按照省市改革部署,紧扣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下半年工作,坚定不移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二是要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紧密结合新建实际,因地制宜谋划推出一批有力度、有特色、有分量的改革举措,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以实际行动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三是要切实凝聚各方力量。要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区统战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团结引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优势,立足自身界别特色,高标准履行好职责使命,积极建言献策,为助推全区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汇集力量。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会议强调,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入学习《办法》,结合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及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盯紧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全力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施差异化监管策略,巡到点、督到位、查到底,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三要履行安全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将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位,结合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廉洁作风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会议强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是促进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按照省市要求,全力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在考核迎检中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一要迅速传达部署。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学习和精神传达,加快部署落实。主管部门要清晰把握2024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方式,要求在建项目工程单位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严格遵守规定,全力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要强化整治整改。全面系统排查欠薪隐患,进一步完善在建项目台帐,做好欠薪事件的跟进和处理。要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整改,区人社局要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通过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治欠保支”工作督查等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三要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责任,区政府督查室要开展前期督察,对不重视或出现问题的在建项目和劳资人员按规定追责问责,确保根治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规范有效。各在建项目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清欠的目标任务,对标《考核办法》相关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会议传达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会议强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新建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一要做到依法推动。全区上下要加强学习领会,严格遵守、依规落实,切实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要做到规范推动。要准确把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健全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科学民主、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执行到位。三要做到公开推动。畅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渠道,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让行政决策呼应民声、顺应民心,真正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司法局草拟的《关于公布2024年度新建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请示》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要求,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区司法局起草的《2024年度新建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由区司法局根据会议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审批程序后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按程序报区委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城管执法局《关于恳请印发2024年新建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方案的请示》
会议强调,制定《方案》,有利于精准施策于国家和省级督导考核指出的垃圾分类存在的短板不足,持续推进全区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清单和工作职责,编制本部门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组织协调和工作机制,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各项任务落地生效。区垃分办要强化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评选,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内容,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奖惩。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区城管执法局草拟的《2024年新建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方案》,由区城管执法局根据会议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审批程序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
本次常务会议已邀请公众代表、区融媒体中心、政府法律顾问等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