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新建区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新建区红十字会为区政府主管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储备救灾物资;开展应急救护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社区开展初级救护员培训提高居民应急救护能力;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对困难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人道救助;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6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数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99.31万元,较上年增加24.93万元,增加14.3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31万元,较上年增加24.93万元,增加14.3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支出预算总额为199.31万元,较上年增加24.93万元,增加14.3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2.3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5.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107.0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07.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0.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5.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82%;商品和服务支出113.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1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9.31万元,较上年增加24.93万元,增长14.3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0.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5.75%;卫生健康支出4.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14%;住房保障支出4.2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1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85.72万元,较上年增加23.96万元,增加14.81%。增加原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2.0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52.0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部门二级项目4个,具体为:
1、招聘人员工资: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聘用人员工资。
2、春节走访:主要用于走访人员等方面的支出。
3、应急救护培训专项经费:开展应急救护员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4、红十字事业经费:用于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器官捐献、志愿服务、基层组织建设等活动开支
二级项目:红十字事业
1、项目概述:用于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器官捐献、志愿服务、基层组织建设等活动开支
2、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
3、实施周期:2021-01-01至2021-12-31
4、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反映新增基层组织阵地个数
质量指标:反映基层组织阵地工作完成质量
时效指标:反映基层组织阵地工作及时性
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内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急救知识普及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0万元,与去年一致。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金额无变动。
2.公务接待费1.50万元,金额无变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金额无变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二、支出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