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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0601-2023-010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9-0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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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乡镇制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重大专项规划,负责对区域经济、个私民营经济、服务业的发展政策和经营城镇政策的综合协调;组织、协调争取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支持的相关工作。

(二)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提出本区产业发展导向意见,加强各产业间的发展协调,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研究拟订生产力规划方案及重要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推进城镇进程,组织协调可持续发展工作。

(三)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研究组织,对全区经济运行进行预测和预警,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信贷等经济杠杆,运用区直接掌握的投资,国外贷款等经济手段,促进各项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

(四)负责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及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审批和上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国家、省、市规定应报批及本区需控制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参与对全社会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外资金平衡协调 ;组织研究拟订政府性投资的重大项目融资方案;负责对全区重大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前期经费实行协调平衡、统筹安排。

(五)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参与组织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

(六)对全区服务业的发展实行统筹规划、计划平衡、协调服务,组织制订相关政策和市场准则,安排重大重点项目;做好全区重要物资、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区级储备粮、储备物资的收储、动用计划,引导和调控市场。

(七)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及国防经济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和重大问题,推动社会事业产业的发展。

(八)负责全区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审查上报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管理国家、省、市、区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和重大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参与区规划建设联合审批。

(九)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区性的价格政策、规定;负责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下达的价格改革和调整方案在全区的实施。

(十)执行国家及省、市商品价格分工管理目录,研究提出全区重要性商品及服务价格调整计划及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和实施价格听证会制度、价格公示制度。

(十一)加强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提出价格和收费调整的建议,并组织具体实施。

(十二)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的控制目录和相应的调控对策,提出价格调控及相关经济政策建议;开展价格监测、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价格信息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的实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等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全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及不正当价格行为;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工作。

(十五)指导、监督区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价格管理工作;仲裁地方、部门和企业之间重大的价格纠纷及争议,负责衔接毗邻地方的价格政策及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

(十六)建立全区价格信息网,负责全区价格鉴证、价格认证、涉案物品估计;负责全区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分析和资料反馈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十七)负责对各乡(镇)的价格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的指导工作。

(十八)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 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41 人,其中在职人员38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 3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0人;年末学生人数0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49  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 8935.3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305.23万元,减少100 %;本年收入合计8935.34 万元,较2021年增加4945.01万元,增长123.92 %,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资金,机构增加粮油物资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935.34 万元,占100%;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 8935.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8935.34万元,较2021年增加4945.01万元,增长123.92%,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资金,机构增加粮油物资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305.23万元,减少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732.6 万元,占19.39%;项目支出 7202.74万元,占80.61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935.34万元,决算数为893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32.4 万元,决算数为14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0.1 万元,决算数为  5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3.23 万元,决算数为23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45.26万元,决算数为554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9.47万元,决算数为36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6.73万元,决算数为22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万元,决算数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八)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36万元,决算数为7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3.59万元,决算数为34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2.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615.94 万元,较2021年减少312.02万元,下降33.62 %,主要原因是:本年绩效奖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35.99 万元,较2021年减少635.66 万元,下降72.93 %,主要原因是:因为2021年本支出中含项目支出,2022年项目支出另外列出,导致数据对比相差较大。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50.5万元,较2021年增加123.69万元,增长461.36 %,主要原因是:慰问人员、退休费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 730.17万元,较2021年减少357.08 万元,下降32.84 %,主要原因是:减少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经费。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2万元,决算数为0.2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2 万元,增长10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安排。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 0人次,主要为: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2万元,决算数为  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2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接洽价格管理工作。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洽价格管理工作。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累计接待2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是:接洽价格管理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安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安排,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966.1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2.74万元,降低50.68%,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9.6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9.6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9.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90.3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组织对“区级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项目”、“网络专项经费”等 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0.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新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且不存在挤占挪留的情况。。

组织开展“新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35.3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统计分析全区重点项目相关数据,跟踪、分析项目建设管理运行情况,建立项目建设管理预警机制,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开展项目督查工作,做好上级重大重点项目督查对接协调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重大重点项目考评考核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反映2022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决算中反映“区级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项目”、“网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区级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67.71万元,完成预算的133.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粮食储备及轮换工作完成;二是储粮利息费用补贴全部到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粮食管理人员年龄偏大,难于学习和掌握新技术,计算机基础操作技术缺乏,特别是智能化粮库建成后,只限于简单的查看电子测温情况,不能熟练掌握和应用智能化系统。粮食出入库、粮情检查分析还用简单的老式手工操作,储备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网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8万元,执行数为522.62万元,完成预算的159.3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网络经费支付完成率目标完成;二是网络畅通率及目标完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业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后续保障机制不健全。未制定项目具体执行办法以规范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及工作要求,未针对项目整体构建合理的管理体系;缺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均是按照部门日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的,没有制定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与其他资金的统一化处理,增加了项目资金的操作风险;针对业务人员培训的培训机制有待加强。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每个省级部门至少反映1个部门评价报告,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根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评价工作小组综合评价,南昌市新建区发改委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4.5分。支出决算数为8935.34万元,年初支出预算数为8935.3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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