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的相关规定,新建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28日至5月28日,对《新建区九望新城首开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新建区溪霞农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新建区流湖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社会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以上3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提出的反对意见,公示结果无异议。
特此公告。
2021年5月29日
关联稿件
新建区九望新城首开区、溪霞农业园、流湖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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