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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地条钢”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18-01-16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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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改字[2018]22号

 

 

新建区“地条钢”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打击生产“地条钢”违法活动,依法取缔生产“地条钢”的企业和“窝点”,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节约能源,根据中央、国务院、省、市领导的决策部署,决定开展“地条钢”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为做好 “地条钢”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深入开展“地条钢”清理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地条钢”和劣质钢材的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地条钢”清理整治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使我区内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地条钢”产品的企业和窝点始终为“零”,保持对打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防止“地条钢”生产企业进入我区。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唐艳华为组长,区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及相关乡镇为成员单位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

  四、整治方式和时间

  (一)整治方式

  专项整治分两个专项行动小组,分别由区发改委、区工信委分管领导带队,从区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

    第一小组:区发改委牵头,负责排查长堎工业园区、长堎、望城、流湖、厚田、松湖、石岗、西山、石埠 ;

     第二小组:区工信委牵头,负责排查溪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乐化、樵舍、溪霞、金桥、大塘坪、联圩、昌邑、铁河、南矶;

  (二)整治时间

 2018年1月-3月

四、监督举报方式

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坚决防止“地条钢”非法生产企业顶风生产,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鼓励社会监督。

电话:0791-83700938(区发改委)

      0791-83752529(区工信委)

  五、整治范围

  全区内所有“地条钢”生产企业;使用工频炉、中频炉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电炉、小转炉的钢铁生产企业;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违法生产钢铁制品的生产企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各小组务必牢记其他地方被媒体曝光生产“地条钢”的教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保持对“地条钢”高压严打态势,切实将“地条钢”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开展“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按照“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各小组要按时将“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整治小组办公室,对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不得瞒报或缓报。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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