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扶字〔2021〕14号
关于下达2021年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
新建农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建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建区支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部署,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出发点,解决脱贫户担保难、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根据《江西银保监局 江西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南昌 中心支行江西省扶贫办关于转发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赣银保监发〔2019〕14号)和《南 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府办发〔2017〕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实际,现预下达2021 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80万元,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最终以实际结息金额为准。贴息资金从《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赣财扶指〔2020〕19号)中列支79.351638万元,《关于下达2020年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新扶发〔2020〕7号)中安排2020年小额贷款贴息结余资金0.648362万元。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府办发〔2019〕59号)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建立专账,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附件:1.江西银保监局 江西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省扶贫办关于转发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赣银保监发〔2019〕14 号)
2.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区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府办发〔2017〕77号)
3.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赣财扶指〔2020〕19号)
4. 关于下达2020年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新扶发〔2020〕7号)
5.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府办发〔2019〕59号)
新建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新建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1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