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巩固衔接小组办〔2022〕7号
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
根据《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赣财扶〔2021〕2号) 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全面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附件:新建区2022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汇总表
附件:新建区2022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汇总表
新建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新建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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