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巩固衔接小组办〔2022〕9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十四五”省级重点帮扶村部分衔接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
为全面做好脱贫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作用,根据《江西省“十四五”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十四五”期间,要确保每年每个重点村衔接资金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们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0万元,资金性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来源为《南昌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洪财农指〔2021〕126号)。
各乡(镇)、村要按照《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赣财扶〔2021〕2号)要求,加快项目谋划,优先发展产业,及时申报成熟可行的项目,切实加强街接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新建区2022年“十四五”省级重点帮扶村衔接资金分配表
新建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新建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