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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2021-033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4-1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负责人解读《新建区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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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新建区开展村(社区)

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

解读人:新建区司法局局长  朱小亮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出台的主要目的?

答:为扎实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促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将法治思维融入到村(社区)内部公共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推进村(社区)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问:《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村(社区)法律顾问以为村委会(社区)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为目标,将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与促进村委会(社区)事务依法管理相结合,使广大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从而为村(社区)和谐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问:《方案》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方案》对律所工作职责的要求主要有:1.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开展法治宣传;4.参与重大涉法性调解工作;5.对村(社区)重大决策、资产及生产资料管理和承包等协议进行法律风险评估;6.开展法律服务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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