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新建区开展村(社区)
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
解读人:新建区司法局局长 朱小亮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出台的主要目的?
答:为扎实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促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将法治思维融入到村(社区)内部公共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推进村(社区)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问:《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村(社区)法律顾问以为村委会(社区)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为目标,将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与促进村委会(社区)事务依法管理相结合,使广大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从而为村(社区)和谐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问:《方案》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方案》对律所工作职责的要求主要有:1.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开展法治宣传;4.参与重大涉法性调解工作;5.对村(社区)重大决策、资产及生产资料管理和承包等协议进行法律风险评估;6.开展法律服务精准扶贫。
关联稿件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区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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