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字〔2021〕38号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
企业监测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管理处)农业农村办公室(局),各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工作的通知》(洪农局发〔2021〕64号)文件要求,请各乡镇(管理处)农业农村办公室(局)组织好现有各市级龙头企业及符合市级龙头企业申报标准的农业企业开展2021年监测和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坚持淘汰递补原则,淘汰不合格企业,递补新增总体规模较大、市场前景较好、带农增收较强的企业;
2.对在带贫益贫方面做出贡献的,又符合市级龙头企业认定标准的农业企业,优先推荐申报认定市级龙头企业;
3.各监测的市级龙头企业和新申报市级龙头企业的主体于5月24日前报送纸质材料3份(企业监测或申报书),同时报送电子版。
报送地址:新建区农业农村局农经发展股
联系人:熊焕平 电话:83707632
附件:
1.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工作的通知
2.南昌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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