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红英、夏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长堎镇长富大道388号34栋2单元601室,证号为1000027994,100002799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涂红英、夏摇
2022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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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s220354--2023-000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建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30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