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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220354--2024-002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建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3-2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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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欧阳旭禄,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新建区石埠镇龙岗村东房组, 不动产权证赣(2020)新建区不动产权第0024196号 房屋建筑面积:35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欧阳旭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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