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8月1日-8月31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1-83098533(南昌市新建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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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环评批复 |
1 |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二期改扩建工程 |
2020.8.14 |
新环审批〔2020〕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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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昌市新建区象山镇人民政府 |
新建区象山镇人民政府南昌市新建区县道X053新增至铁河闸(新增至象山桥段)升级改造工程 |
2020.8.14 |
新环审批〔2020〕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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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西隆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江西隆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加工14万吨稻谷项目 |
2020.8.20 |
新环审批〔2020〕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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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西省新建润泉供水有限公司 |
新建区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
2020.8.20 |
新环审批〔2020〕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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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西吉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江西吉岩再生资源回收再造项目 |
2020.8.24 |
新环审批〔2020〕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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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江西康宁医院 |
江西康宁医院南昌院区二期建设项目 |
2020.8.31 |
新环审批〔2020〕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