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南昌市龙岗新城加油站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13日-2019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83098533(南昌市新建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传 真:0791-83098533
通讯地址:南昌市新建区长麦路6号 邮编:330100
项目名称 |
南昌市龙岗新城加油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樵舍镇砍樵大道南侧、港口大道西侧 |
建设单位 |
南昌市新建区祖昌实业有限公司龙岗新城加油站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江西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南昌市新建区瞧着镇砍樵大道南侧、港口大道西侧,主要建设加油区、油罐区及站房等,其中油罐区设2台地埋式92#汽油储罐、1台地埋式95#汽油储罐、1台地埋式0#柴油储罐,加油区设6台双枪加油机。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油泥交由江西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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