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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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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2020年新建区脱贫攻坚就业扶贫工作举措》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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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就字〔20202



关于印发《关于2020年新建区脱贫攻坚就业扶贫工作举措》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人社所、局属各科室(中心):

《关于2020年新建区脱贫攻坚就业扶贫工作举措》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科室(中心)实际,细化任务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南昌市新建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2020320


关于2020年新建区脱贫攻坚就业扶贫

工作举措

2020年,新建区脱贫攻坚就业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就业扶贫一系列精神和要求,对照《关于印发<新建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全面落实扶贫各项补贴和企业复产复工各项招工用工各项政策,促进优惠举措落实到实处,从而促进就业扶贫工作。加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深入推进扶贫培训和创业培训以及就业技能培训,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尽责做好求职者尤其是贫困人员和企业用工招聘服务工作,主动引导城乡劳动力尤其是贫困人员到企业就地就近就业,尽力打造良好创业环境,做实“一网五点”、城乡就业信息网络一体化工作,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促进全区企业复工复产和就业扶贫工作,为我区打赢抗疫战、脱贫攻坚战与经济社会发展全方面胜利作出新的更大努力。

全区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自今年2月份以来,通过调查摸底,我区现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5330人,已就业3643人(省外就业383人,省内区外1076人,区内就业2164人,自主创业20人),求职中72人;未就业1615人。

针对全区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着重采取以下工作举措:

一、建立完善就业扶贫台账

各乡镇(开发区)人社所要与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一道上户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调查,在现有调查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台账(包括外出务工的、扶贫专岗的、扶贫车间吸纳的等类型)、贫困劳动力未就业人员台账(包括务农的、求职中的、在校的、服兵役的、无劳动能力的、半劳动能力的等类型)。

二、开展就业援助

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要联合各乡镇(开发区)人社所,针对求职中的72名、未就业的1615名贫困劳动力,结合区、乡开展的“春风行动”、“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等系列活动,有针对性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就业援助,包括上门开展政策咨询、送岗位等服务,组织企业到全区各乡镇(开发区)开展送岗下乡招聘活动,同时设立贫困户招聘专区和扶贫车间用工招聘专区。对全区在家务农、求职中的、无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行把用工招聘信息直接送到他们手中的办法,实施“点对点”、“人对人”送岗到家办法,由区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印制用工招聘信息报和扶贫政策口袋书,由区就业局组织送岗小分队和乡镇(开发区)人社所安排人员送到贫困户家中,实现贫困人员就地就近就业工作的新突破。

受疫情影响,新建区今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系列活动,根据上级精神,及时将线下招聘转向线上,一方面通过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微信公众号、美篇等工作平台集中开展互联网招聘,举办线上“春风行动”;另一方面依托新建区、镇、村三级联动就业信息网络一体化平台,加大用工信息的推送力度和覆盖范围,让百姓“足不出村”就可获取就业岗位信息实现就业,真正实现“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疫情期间,截止目前全区共线上推送6期网上就业招聘企业80余家,提供就业岗位7500余个,点击浏览人数17260人。下一步,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视疫情防控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一边继续在线上进行就业政策和就业岗位的推送,一边做好疫情稳定后现场“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等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组织开展扶贫培训

针对全区区内就业的2164人、自主创业的20人、未就业的1615人、求职中的72人贫困劳动力,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培训中心要联合各乡镇(开发区)人社所,大力召集辖区内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参加扶贫技能培训。具体由乡镇(开发区)、区林业局组织人员参训;由区就业局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会同乡镇(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组织师资力量实施培训,并在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对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不低于220/人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的农村贫困劳动力,给予500/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受疫情影响,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开展企业员工在线培训报名和预约培训的恵企服务措施,在线培训种类:一是企业职工岗前培训,以支持企业发展、稳定企业用工为重点,找准培训生源,力求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创业培训,按照国际劳工部的统一规定,实行SIYB模式,使学员掌握创业所需知识和技能,提升创业成功率,三是就业技能培训,选取社会需求量大、就业前景好的培训专业,提高参训人员理论、实操技能水平;四是贫困户职业培训,结合本区扶贫对象的自身条件和我区优势产业发展现状,开展多种专业的培训,以利帮助贫困户就业,为贫困户在就业扶贫车间的上岗提供便利,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技能培训为扶贫车间在劳动输出上提供保障。

四、扶贫专岗安置

认真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新建区就业扶贫专岗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府办字201776)、区政府办2018448号抄告单文件精神和规定设置扶贫专岗,安置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专岗安置对象要求为未实现就业的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要求做到以下四点:一是因病、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就业台账中标注为无劳动能力的),不具备从事该岗位工作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得安置;二是不能一人多岗,比如台账资料中已示转移就业,劳务输出(享受交通奖补),或其他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得安置;三是不得空岗,安置人员需实际在岗劳动,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乡镇村要加强扶贫专岗人员上岗考核,建立考核台账;四是高校在校生、服役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等其他不宜安置的人员,不得安置扶贫专岗。受疫情影响,不能返岗的贫困人员可考虑纳入扶贫专岗,托底帮扶。

各乡镇(开发区)、林业局要加强对就业扶贫专岗的管理和考核,保证扶贫专岗人员待遇每月及时发放到位。

五、扶贫车间就业补助

对区扶贫办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由所在乡镇(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向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申报就业补助。对就业扶贫车间每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在其就业年度内,按每人每年给予就业扶贫车间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助,用于就业扶贫车间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补助。对被清理车间贫困人员进行有效的就业帮扶,利用一切资源和力量,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培训中心要联合各乡镇(开发区)人社所举办这些贫困人员就业技能培训班,提升其就业技能,使他们在清理后尽快走上工作岗位;搭建这些被清理贫困人员与用工企业对接平台,鼓励企业根据贫困人员的技能特点录用,各乡镇(开发区)在新增的扶贫专岗中优先把这些贫困人员纳入为安置对象。

六、落实外出务工贫困人员交通补贴

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要联合各乡镇(开发区)人社所,针对全区省外务工的383人、区外务工的1076人,按规定及时办理落实促进贫困人员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政策工作,对全区外出务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中,到省外务工的给予每人500元交通补贴,到省内跨区务工的给予每人300元交通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交通补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将补贴拨付至贫困劳动力的本人账户上。

七、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补贴助力扶贫的积极作用

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创业担保贷款中心要联合各乡镇(开发区)坚持创业担保贷款向扶贫工作倾斜。对全区就业扶贫车间和目前20名创业贫困人员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实行先批先放、优先发放;将省、市驻村第一书记纳入我区创业贷款担保人范围内;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就业管理科要及时按规定落实发放目前20名中符合条件的贫困创业人员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新建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办公室         20203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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