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
赣人社发【2019】3号 关于《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2、政策对象
(1)岗前培训补贴对象为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岗内参加了培训。
(2)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对象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对象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
(4)企业技师培训补贴对象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
3、补贴标准
(1)岗前培训合格后,按照5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2)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技师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3)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且取得中级(四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照培养层次、产业工种的不同,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4、申请条件
本区企业
5、申请材料
劳动合同、银行流水;课教师信息、培训课程安排表、培训考勤记录、培训学员花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和集中理论授课全程视频资料。
6、办理流程
提供相关材料,填好代为申请补贴协议,经人社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发放。
7、咨询电话:
0791-83752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