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05-2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关于新建区溪霞镇桥南下白港自然村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浏览量:
  • 字体【      】


新发改字〔2020〕339 号

 

关于新建区溪霞镇桥南下白港自然村危桥

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南昌市新建区溪霞镇人民政府:

报来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新府办抄字〔2020〕3号)及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新建区溪霞镇桥南下白港自然村工程(项目代码:2020-360122-48-01-019922)

二、项目建设地点:新建区溪霞镇桥南下白港自然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南昌市新建区溪霞镇人民政府。

四、主要建设规模、技术指标及内容:

拟重建桥梁全长为18.0m,全宽7.5m,横向布置为净6.5m行车道+2×0.5m防撞墙。上部构造为1-8米的钢筋混凝土实心板梁,桥台为重力式U台,扩大基础。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路面结构采用水泥砼路面。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109.5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区财政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

七、望接文后,项目建设单位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概算书报我委审查,并抓紧办理其他审批手续。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已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0年 5月 20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