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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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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海昏侯国遗址公园配套水泥建设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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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海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海昏侯国遗址公园配套水泥建设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95日-2019911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83098533(南昌市新建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真:0791-83098533

通讯地址:新建区长麦南路6    邮编:330100

项目名称

海昏侯国遗址公园配套水泥建设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南昌市新建区樵舍镇雪舫新村

建设单位

江西海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概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位于南昌市新建区樵舍镇雪舫新村,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5513.63″、北纬28°5526.04″,占地面积3600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1栋商品混凝土搅拌楼、1栋水泥稳定碎石搅拌楼、1栋沥青混凝土搅拌楼、1栋原料仓库、1栋办公楼、1栋宿舍楼、其他公辅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9.00%

沥青混凝土生产工艺:骨料(上料)→烘干滚筒→筛分→热骨料仓→搅拌机→成品;

水泥稳定碎石生产工艺:碎石→上料斗→皮带输送→搅拌机→罐车外运;

商品混凝土生产工艺:碎石、砂→上料斗→斗式提升机→搅拌机→罐车外运;

主要设备:搅拌机、砂石分离机、污水搅拌回收系统螺旋机、空压机、燃烧器、导热油炉等。

项目建成后,预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商品混凝土99.84万吨、沥青混凝土21.6万吨、水泥稳定碎石8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风险防范

项目涉及消防、安全等事项,应报请消防、安全等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按照消防、安全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加强对天然气及导热油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制定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

项目区域内排水系统须实施雨污分流,厂区内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三)废气污染防治

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上料废气和筛分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烘干废气和燃烧器燃烧废气收集后采用“一级旋风除尘+二级布袋除尘+冷凝碱性湿式除烟+UV光解”处理,以上废气处理后经一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沥青搅拌机进出料口、沥青储罐呼吸口废气引入燃烧器进行二次燃烧处理;导热油炉烟气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矿粉筒仓配备除尘器,车间内设置喷雾抑尘。

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上料废气及搅拌机废气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30米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配备布袋除尘器,车间内设置喷雾抑尘。

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上料废气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30米排气筒排放,搅拌机废气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30米排气筒排放,筒仓配备布袋除尘器,车间内设置喷雾抑尘。

(四)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应选用低噪声型的机械设备,并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音;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砂石分离机产生的石子、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振动筛筛分出的石子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导热油属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转运应在环保部门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六)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经环评测算,本项目沥青混凝土搅拌楼设置了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水泥稳定碎石搅拌楼、商品混凝土搅拌楼、原料仓库分别设置了5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南昌市新建区土地管理勘察测量队(测绘单位)提供的《江西海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用地项目环评测量报告》,项目所设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疗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无其他食品、医药、电子厂等环境敏感企业。为此,你公司应加强与区规划部门和樵舍镇的协调,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七)施工期环境保护

1、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严禁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采取平整、压实,设置排水沟、挡土墙、绿化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2、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机械设备的布置应远离施工路段附近居民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夜间20:00至次日凌晨8:00期间施工,如确需连续作业则应当在作业前另行向环保部门申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连续作业,防止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3、道路施工期间,施工工地周围应设置围挡,采取建筑材料加盖篷布、定时洒水、及时清扫废物、运输车辆加盖密闭运输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对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

4、施工建筑垃圾、弃土集中堆放,及时运送至规定场所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八)排污口规范化

按国家环保部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并设置各类排污口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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