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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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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中路、青城路道路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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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改字〔2020〕1033号

 

关于江中路、青城路道路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南昌市新建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中路、青城路道路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昌市新建区。

三、项目建设单位:南昌市新建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江中路(望北大道至青城路),全长约2.52公里,宽约32米;青城路(江中路至兴业东大道),全长约1.47公里,桥宽约25~3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市政桥涵、排水、照明、绿化、电气{强电弱电(土建部分)}、通信、交通设施工程及穿跨铁路桥梁工程、附属及涉及铁路相关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约728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2020年11月~2022年10月)。

七、望接文后,项目建设单位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查,并抓紧办理其他审批手续。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已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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