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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2021-069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0-0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区统筹划定三区三线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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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府办发〔2021〕78号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建区统筹划定三区三线试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现将《新建区统筹划定三区三线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8日

新建区统筹划定三区三线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暨“三区三线”统筹划定试点工作推进视频会精神,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统筹开展我区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试点工作,确保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将“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通过“三区三线”划定,全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更加协调,形成粮食安全、生态优美、绿色集约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统筹划定。紧紧围绕国家安全战略,优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国土安全。按照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优先次序,统筹划定“三区三线”,科学有序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空间上做到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

摸清底数,统一基础。以“三调”数据为基础,摸清耕地资源情况、城镇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等底数,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形成统一的规划现状数据和底图。

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分析矛盾冲突,反映具有地方特征的问题和资源利用风险,结合实际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矛盾处理规则,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制定政策协调机制。

强化约束,明晰职责。强化“三区三线”底线约束性,一经划定必须严格遵守,明确各级事权关系,确保“三区三线”成为可考核、可审计、可追责的“硬杠杠”。

(三)工作目标

确保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工作,形成我区“三区三线”划定试点成果。结合我区实际,实事求是反映我区一般性、普遍性和特殊性问题,探索“三区三线”矛盾冲突处理规则和政策保障体系,为省、市级试点工作提供参考。

二、主要任务

(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耕地保护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优先划定我区永久基本农田,完成下达的保护目标任务,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提升、布局优化。

(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生态屏障。基本稳定生态保护红线成果,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论证永久基本农田、长期稳定利用耕地、集中连片的村庄建设用地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冲突,形成协调方案,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适度优化调整,构建“一湖三脉、两屏多廊”的整体生态保护格局。

(三)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促进集约高效发展。综合考虑资源承载能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乡统筹、城镇发展阶段和发展潜力,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科学确定城镇开发规模,防止城镇无序蔓延。统筹我区城镇体系、产业空间布局、主体功能区要求,审核各乡镇的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探索矛盾协调规则,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形成试点工作报告。探索矛盾处理规则,协调“三调”耕地与耕地保护任务倒挂矛盾;探索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耕地保护利用方式;探索线性基础设施、乡村振兴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足弹性机制,确保线性基础设施、乡村振兴项目落地实施。同时总结划定“三区三线”过程中重大问题、重点矛盾冲突以及技术难点,形成“三区三线”试点工作报告。

三、进度安排(按国家及省级工作部署)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前)

根据国家、省及市级工作要求,成立区级“三区三线”工作专班,总结前期“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经验,梳理问题,完善工作思路和技术要求。

(二)试划阶段(第一轮)(8月27日前)

在全面摸清现状基础,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的基础上,依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提出“三区三线”试划方案。试划成果重点对“三区三线”划定中存在的问题、矛盾冲突、划定成果合理性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并提出本地区“三区三线”划定矛盾冲突协调规则、解决问题和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召开区级工作推进会,高位推进“三区三线”试点工作。

(三)统筹协调阶段(第二轮)(9月18日前)

在第一轮试划基础上,一方面积极与省、市级工作专班沟通,在省、市级统筹协调中,积极反映我区的实际需要,争取相关指标倾斜;另一方面,综合考虑各乡(镇)资源禀赋,综合考虑发展趋势、区域战略安排以及发展规划、重大平台、重大工程实施需要,对相关指标进行统筹,进一步优化全区“三区三线”试划方案。综合梳理分析问题、矛盾冲突处理规则和意见建议,探索全区一般性、普遍性问题解决方案和矛盾冲突处理规则,协调区域矛盾,解决地方问题,优化“三区三线”试划方案。特殊性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省、市级工作专班。

(四)划定阶段(第三轮)(10月12日前)

在第二轮统筹协调的基础上,根据省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建设用地规模分配方案,按照国家矛盾冲突处理规则和特殊性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方案。

(五)成果审查上报阶段(按国家时间安排)

按照国家、省及市级成果要求和汇交要求,形成“三区三线”划定试点成果,经省、市级工作专班联合审查后,我区划定方案由区政府审核逐级上报。

四、任务分工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牵头组织推进全区“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工作,负责区级“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负责制定“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工作要求,牵头提出全区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分解方案、建设用地规模下达方案。

区发改委:负责全区重大发展规划、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布局、产业园区的配套发展改革政策等方面与“三区三线”划定试点成果的衔接。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工作经费。

区生态环境局:参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划定工作,负责本部门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与“三区三线”划定试点成果的衔接。

区住建局:负责本部门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与“三区三线”划定试点成果的衔接。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部门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与“三区三线”划定试点成果的衔接。

区水利局:负责本部门已建和在建水利基础设施、规划项目与“三区三线”划定试点成果的衔接,并负责明确涉及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耕地受不同时期水位影响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负责本部门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与“三区三线”划定试点成果的衔接。

区林业局:参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负责本部门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与“三区三线”划定试点成果的衔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区自然资源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区政府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分局。全区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全力以赴,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同”的工作组织方式,成立“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靠前指挥,配足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确保试点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

(二)统筹推进,加强协调联动。区自然资源分局要履行好牵头职责,统筹协调区级工作专班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试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要积极对接国家、省及市级专班,及时梳理反馈我区“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争取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将具有本地特征的问题、矛盾和经验做法及时反馈区级研究吸纳,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上下协同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坚守底线,强化责任担当。“三区三线”一经划定,空间约束极强,对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影响极大。各部门要在“坚决落实国家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和“坚持走绿色集约发展”两项原则的前提下,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实事求是处理好保护和发展之间的关系,科学谋划我区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底盘底线。

(四)扎实开展,争创示范工程。按照国家“实事求是、多措并举、补齐缺口”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各部门要在摸清现状、把准问题的基础上,做实做细各项工作,科学谋划“三区三线”空间格局,提出既符合实际又切实可行的矛盾处理规则,探索“三区三线”配套政策协调制度和管控体系,将我区“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工作做成示范精品工程,为全国、全省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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