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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2021-069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3-0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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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5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当面、邮寄、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向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1.提出书面申请:当面、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受理机构;

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或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件内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相应的各乡()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主管政务公开工作部门。采用书面形式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互联网方式申请:申请人进入本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依申请公开”页面,按要求进行申请。

3.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情形下,各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申请。

4.申请内容明确的情形下,各机关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在答复期限内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附件1

新建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传真


联系地址


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所需

信息情况

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纸面

邮寄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选择部门

(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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