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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2022-001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1-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区2022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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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府办发〔2022〕4号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新建区2022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新建区2022年春运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13日

新建区2022年春运工作方案

2022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南昌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春运和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洪春运〔2021〕2号)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春节运输组织保障等各项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确保春运总体安全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的总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应急处置、运力配置、价格监督、服务质量、舆论宣传七个方面,狠抓春运管理,努力实现“严防疫情、确保安全、满足重点、平稳有序、便民利民、社会满意”的工作目标。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服务质量事件,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二、明确组织领导,确保春运高效有序

为加强对全区春运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2022年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南昌市新建区2022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李和风    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 组 长: 张  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雷  雨    区交管大队教导员 

成    员:陶旭军    区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

陈新民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贤江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洪海平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建分中心主任

程文华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裴  京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钱  华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万  睿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龙团结    区人社局副局长

喻剑鸣    区城管大队大队长

万云峰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罗晓斌    区民政局副局长

雷云兰    区文广新旅局副局长

陶永军    区委卫健工委委员   

程茂勇    区教体局副局长

王  卫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祖胜    区科工信局副局长

熊  群    团区委副书记

傅九大    区总工会副主席

杜  平    区商务局副局长

黄诺思    区气象局气象台长

肖中伟    区供电分公司副经理

文  彬    市公交五公司经理

谢  荣    市公交六公司经理

新建经开区、各乡(镇)分管交通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明矾路333号,天兴和顺苑内),负责全区春运综合协调工作。

全区春运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区直各相关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各乡(镇)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春运工作机制,强化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卫生健康、教育、文化旅游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中要强化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确保春运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明确、协调有力、运转高效。各乡(镇)春运领导小组及时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上报区春运办,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春运动态,交流和通报工作信息,迅速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领导要深入春运一线、农村公交客运,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春运工作所需人力、物力、经费等要予以重点保障,确保春运各项工作安全畅通有序。

三、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全区春运总体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把春运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各相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乡(镇)、新建经开区要切实做好春运属地管理工作,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经费,保障当地人民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区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城管等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各乡(镇)、新建经开区做好春运工作,优化服务环境,维护好车站、码头、港口周边秩序,保障旅客安全出行和财产安全。

区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加强对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区交通运输部门要提高应对恶劣天气、客流骤增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运输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运输预案。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确保应急运输车辆、救助船舶处于良好状态,值班待命。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维护交通秩序,做好保畅通工作,要强化与区气象、海事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事前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加强综合运输体系间联动预警。

区公安部门要维护好车站、渡口治安秩序,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票贩子以及其他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

区交管部门要守住全区重点路段、抓住重要节点、盯住重点车辆和人员、管住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

区市场监管、城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管理,要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照商业经营网点,要依法对价格行为实施监督检查。要加强对车站、渡口等交通枢纽周边的食品、餐饮经营场所监督检查,要做好市场供应与监管和有关协调服务工作。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投诉,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在运输部门配合下,重点整顿车站、渡口等交通枢纽流动摊点,整治车站、渡口占道占地经营行为,在有条件的旅客集散地设立投诉站及投诉电话。

区公路管理部门维护公路完好、畅通,加强养护巡查,强化极端天气情况下保通行能力。加大超限超载打击力度,严禁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

区科工信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负责与省、市工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区委宣传部门要做好全区春运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典型事迹宣传报道。

区人社部门要做好农民工返乡、返岗信息、权益维护、工资清欠等工作,要对农民工流动情况进行有效监控。

区卫健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做好运输工具、乘车人员和客运场站卫生防疫工作,防控疾病传播。

区电力部门要确保铁路沿线、车站、渡口电力供应。

区民政部门要做好各交通枢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代购车票的引导服务。

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协同做好农村地区春运工作。

区工会组织要加大对春运值守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组织力量对坚守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开展走访慰问。

区文广新旅部门要严格规范旅游市场,配合区公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维护好旅游集散地乘车秩序。

区气象部门要加强恶劣天气预测预报,及时向铁路、交通、公安等部门通报天气信息。

区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对交通枢纽和其他人群集散地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公交公司负责做好车站、运输工具的日常清洁消毒及体温监测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加强防疫宣传,做好乘客体温检测、劝导佩戴口罩、核酸检测证明或健康码验证、信息登记、体温异常人员隔离留观、送医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负责落实好“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四、贯彻疫情防控要求,打赢春运攻坚战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辖区内公路、水运、城市客运各单位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一查一测一戴”(即查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严格落实省政府“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疫情防控措施,按照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感染疫情分级分区防控指南》要求,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场所、交通工具的消毒、通风工作,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消毒按照不得少于2次/日的频次要求;做好进站、候车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提升健康码查验力度,提高人员通行效率,既做好疫情防控的查测又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

强化春运疫情防控检查指导。春运开始前,要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及时通报疫情信息,推动各运输单位完善防控措施。

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航班停开等情形,提前制定有关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客运线路。

五、严守安全底线,保障春运运输安全

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结合今年春运工作的特点,安排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确定重点单位和企业名单,梳理出本地、本行业十大春运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上报排查治理情况。春运前,区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重点对投入春运的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营运车辆、营运驾驶人集中进行全面排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提高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发现问题立整立改,从源头杜绝隐患。区交通运输、公路、城管等部门要集中力量对影响道路(航道)畅通和安全的路(航)段、桥梁、涵洞进行隐患排查、整治,改善通行条件,提高道路、水路安全性。

2.严格落实安全督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运输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强化“两客一危”、重型载货汽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严查“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以及非法营运行为,增强群众出行安全感;车站、码头要确保查验设备正常运行和人员规范操作,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

3.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各运输企业要与区气象部门建立健全气象信息快速通报和预报预警机制。加强大风、寒潮、暴雪等气象灾害处置能力建设。在恶劣天气时,及时发布车次调整信息,引导旅客有序流动。制定并细化完善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备齐铲雪除冰、应急救援的物资储备,落实应急能力。

4.紧盯重点薄弱环节。区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的警力投入,防控恶性恐怖暴力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载客行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客运车辆的经营行为,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区公安、交通运输、交管、城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码头、港口、渡口、车站属地乡(镇),切实抓好交通枢纽环境整治。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力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扮靓服务窗口,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与形象。

六、科学统筹谋划,做好运力组织衔接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提前科学地做好客运需求的预测分析,强化城市公共交通与干线运输运行时刻的协同衔接,合理安排运力资源、运营时间和发车频次,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加大“镇村公交”车辆运力投入力度,方便乡村群众节日探亲访友和购物出行。加强不同运输方式的统筹,既要发挥各自优势,又要互为补充。

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运营企业要根据火车站、汽车站等客运枢纽及旅游景区(点)客流变化情况,加强组织调度,做好衔接疏运工作,努力实现旅客近距离换乘,确保到站旅客不滞留。区交通运输部门、公交公司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考虑可能出现的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合理储备应急运力,确保运输平稳畅通。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和工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七、完善组织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为有效应对春运各类突发事件,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旅客大面积滞留、重特大交通事故和恶劣天气情况下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应对异常天气的应急预案和管理措施,最大程度降低灾害天气对春运的影响。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和运输企业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提前备足应急物资和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反应及时、处置有力。区交管部门要加强对交通主干道的实时监测,在出现低温冰冻、浓雾等异常天气影响通行时,要视情况采取限制车速、压速领驶、分流疏导等果断措施,以确保运输安全。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掌握气候变化和线路通行情况,提前做好安全提醒工作,对可能影响春运的苗头性信息,做到早判断、早应对。在遇突发情况时,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启动相应预案,并按程序逐级报告,做到反应迅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维护春运秩序,保证春运安全。

八、倡导文明出行,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1.倡导健康安全出行。加大交通出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增强广大群众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持续开展春运出行信息发布,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和乘客交通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

2.持续推进信用建设。要依法严惩“车闹”等旅客严重不文明行为,维护良好出行秩序;要加强司乘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处置不文明行为的能力;要鼓励乘客参与运输安全保障,勇于制止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侵扰公共运输安全的旅客违法行为。

3.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各单位要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深度挖掘春运素材。突出反映春运感人事迹,加大春运措施、经典做法,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赢得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不断改善服务质量。道路运输企业要积极创服务方式,要着力改善旅客候乘环境,提高车船卫生水平,在重点场站设立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要做好候车组织,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

5.关心关爱一线职工。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关怀,结合工会“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力量深入场站,对坚持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及其家庭开展走访慰问,推动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春运期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擅自脱岗、离岗、顶岗和非正式人员参与值班。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信息的报送,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工作亮点、经验做法,每周向区春运办报送工作情况。春运结束后,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月26日前将总结情况报区春运办。区春运办电话:83751858,电子邮箱:5160722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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