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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2021-070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0-2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新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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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府发〔2021〕12号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新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新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经2021年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0月23日

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新建

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助力南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21〕2号)、《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南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21〕1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确保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新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取得重要突破,科技创新对气象现代化水平的贡献率显著提升,气象服务新时代新建改革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在气象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等领域达到省会城市先进、省内领先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1.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工作机制,确保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履职到位。将指挥部办公室与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职能合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基层公共服务体系,指导乡(镇)政府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基于极端灾害性天气的“三停”应急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各乡〔镇〕政府、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优化观测站网布局,加大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密度,填补地面气象探测盲区。建设农田小气候站、雨量站等设备,增强垂直气象探测能力,打造立体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3.增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一体化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确保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应接尽接。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实现信息接入电视、显示屏等各类发布终端。建立突发事件预警短信全网靶向式免费发布机制。(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融媒体中心、各乡〔镇〕政府)

(二)加强现代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水平

4.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旅游观光智慧气象服务系统建设。面向现代农业和旅游产业,利用气象专业技术、平台和方法,针对景区气候特点,合理开发出各种农业生产、旅游服务等相关气象信息产品,为园区农业生产、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5.提升特色农产品气象服务能力。做好特色农作物的种植区划、农业气象风险区划、农产品品质区划等气候品质服务。 (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三)加强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水平

6.提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气象服务能力。提升鄱阳湖区生态气候观测能力、新建区气象观测站观测能力和新建区城市生态气象立体监测能力,构建地基、空基生态系统气象观测站网。(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林业局、各乡〔镇〕政府)

7.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强化卫星、地基雷达、无人机等多源遥感对生态与气候的监测应用,探索开展植被、作物长势、鄱阳湖水域面积、森林火点、秸秆焚烧等动态遥感监测。(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各乡〔镇〕政府)

8.强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全面落实《江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制定配套政策,加快编制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目录。开展城市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发展区域的气候可行性论证。积极申报“气候宜居城市”等国家气候标志,扩充新建生态品牌。(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林业局、各乡〔镇〕政府)

(四)加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水平

9.提升重点行业气象保障能力。围绕旅游安全,提升高山、湖泊等景区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发展气象影响预报,开展面向综合交通运输、全域旅游、绿色能源、卫生健康等领域气象影响预报服务。(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委)

10.发展智慧公众气象服务。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智慧生活气象保障支撑能力。大力开展气象科普活动,推动气象科普教育纳入素质教育体系,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教体局、区科协、各乡〔镇〕政府)

11.强化气象公共安全管理。强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优先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以及社区、学校等建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智能发布终端。进一步落实各乡(镇)政府防雷安全领导责任,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综合执法检查体系。落实气象、住建、应急、教育、文旅以及交通、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防雷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防雷检测机构的防雷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大防雷安全信用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发改委、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

(五)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提高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12.增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加强空地作业能力建设,开展立体化、全天候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建立适合集群作业的标准化作业点,建立新建区飞机增雨作业机制。做好重大领域保障服务,支持粮食安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保障服务。做好重大应急保障服务,完善应对在异常高温干旱、森林防(灭)火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机制。(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13.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防控。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规范人工影响天气弹药购买、存储、运输和空域协调工作。加强作业装备、弹药的全流程管理,加强物联网建设、信息化管理和安全技术防范。(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各乡〔镇〕政府)

(六)加强发展支撑能力建设,提高气象事业发展综合保障水平

14.强化气象科技支撑能力。将气象科技创新工作纳入全区科技创新工作统筹,支持开展气象现代化关键技术研究。加快南方丘陵小气候生态科技园建设,在科技园内建立新建区 “藠头”“油茶”等特色农产品种植试验基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农业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15.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将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区各类人才工程及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将气象部门领导干部培训纳入地方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统筹安排。气象部门与区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开展干部挂职、交流。(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气象局、各乡〔镇〕政府)

16.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按照国家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落实业务发展经费,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清单,明确相关项目隶属关系,明确项目资金需求,分级落实资金来源。落实气象部门职工依规享受地方政策,统筹保障气象事业发展和人员经费预算。(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气象局、各乡〔镇〕政府)

17.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改善工作。加强探测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建设新建区国家气象观测站新址观测业务大楼。(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发改委、区林业局、各乡〔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把推进气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同时要将相关重点工作列为督办事项,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责、切实履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持续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气象部门每年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和落实措施,并加强对工作进展的指导和督促落实。

(三)加强考核评估

各乡(镇)政府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及时开展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进展情况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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