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索引号: l864814-0501-2022-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1-1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关于黄剑盈同志免职的通知
  • 浏览量:
  • 字体【      】

新府字〔2022〕2号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关于

黄剑盈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黄剑盈同志的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职时间从2021年12月起算。

2022年1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