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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2198-9239-7802-1914-111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9-11-0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典型案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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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5月29日,经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判决:尹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判决书编号:(2019)赣0112刑初194号)

二、2019年7月25日,经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书编号:(2019)赣0112刑初275号)

三、2019年10月12日,经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书编号:(2019)赣0112刑初2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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