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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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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肃查处一起涉野生鱼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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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贯彻落实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促进树立文明健康的餐饮消费观念,斩断非法渔获物市场销售产业链新建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对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近日,对一起将养殖鱼标称为野生鱼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3月11日,新建区市场监管局城郊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新建区大锅小灶餐饮店悬挂的菜单上标有“野生边鱼”“河虾”等菜名,涉嫌销售非法渔获物,执法人员立即对其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该店经营者为了招揽生意、吸引顾客,将从长堎集贸市场采购的养殖鱼虾,标注为野生鱼虾售卖。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2021 年5月19日新建区市场监管局对新建区大锅小灶餐饮店作出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新建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水产品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非法渔获物、违禁渔具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把禁捕退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工作抓长抓常,做细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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