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上级财政部门对直达资金监管的工作相关要求,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赣财监〔2020〕12号)和《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洪财运〔2020〕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直达资金监控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在不改变原有资金拨付流程的基础上,按照预算单独下达、资金单独调拨等管理要求,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支撑,加强对直达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通过系统预警规则及时发现问题,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二)监控范围。直达资金以及比照管理的资金全部纳入监控范围,按照资金使用和监管的不同要求分类监控。
二、直达资金监控主要内容
(一)预算下达方面。要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工作要求,单独发文下达直达资金,分别列示资金来源,单独调拨库款,并在本地预算指标系统中及时登录直达资金预算指标,打上相关标识(标识名称和规则省财政厅另行发文明确)。要在预算文件印发后及时将指标信息导入监控系统,跟踪监控预算资金分配到哪一股室和单位。对于此前已下达的直达资金,应抓紧发文调整明确直达资金项目和金额,相应调整和修改指标系统中的金额和标识,及时将数据导入监控系统。
(二)资金支付方面。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要在资金支出后及时将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监控资金支出进度和流向。对于此前已形成实际支出的直达资金,要根据调整后的预算指标金额和标识匹配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三)资金台账方面。依托监控系统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反映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台账主要账务要素包括资金名称、功能分类科目、项目、金额、受益企业或个人等信息。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导入监控系统。要建立财政部门内部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定期对账机制,做到账目清晰、账账相符。
三、监控系统使用
按照“中央财政统建统管、中央和省级财政两级部署、市
县级财政操作使用”的原则,我局各业务股室负责具体操作使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录入相关数据,确保监控系统数据真实、可靠。预算股要做好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对上级资金的接收并及时转送给各相关业务股室的工作,各相关业务股室:一是接受预算股转送的指标,并将已分解下达到单位和项目的相应指标导入监控系统;二是通过直达指标支付接口完成直达资金的支付工作,并将惠企利民发放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四、财政部门内部职责分工
为推进监控工作,成立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新建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冰同志任组长,负责监控工作总体指导;各责任股室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负责监控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各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督促监控工作具体实施。(名单见附件)
(一)资金运行监管股。牵头负责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发挥好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对资金分配下达进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向相关股室通报监控情况。
(二)预算股。严格按照省级印发的《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赣财预〔2020〕28号)、《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赣财预〔2020〕31号)以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赣财预〔2020〕32号),负责资金分解下达工作,做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总指标分解工作。
(三)国库股。牵头负责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制定直达资金预算执行配套制度。
(四)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对口资金监控工作,导入指标、
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等相关信息,核实预警信息,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分析利用和对外提供监控系统数据,报告监控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的机制,推动财税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是党中央针对当前新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加强对直达资金的动态监控和常态化监督,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稳”、“六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动态监控和常态化监督落实落细,持续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确保直达资金迅速见效。要严格规范各项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
(二)强化统筹协调,发挥监管合力。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既各尽其责,又相互支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审计部门沟通联系,做好工作统筹,既消除监督盲区,也要避免重复监督,真正做到“各方面都要瞪大眼睛,形成监管合力”,在实际工作中探索总结加强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方式方法。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成效。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要坚持查改结合,即查即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直达资金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要加强调研,坚持问题导向,高位思考,客观反映直达资金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风险苗头,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对地方科学安排直达资金,保障重点支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先进经验做法也要及时反映。
附件:新建区财政局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新建区财政局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 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 哲 党组成员、副局长
滕晓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姜铁明 副局长
易 芳 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成 员:各相关股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