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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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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文化中心项目室内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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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文化中心项目室内装修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赣建洪新建招字[2020]第 022

 

本招标项目新建区文化中心项目室内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新发改字〔2020〕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天兴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新建区文化中心项目室内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项目地点:新建区文化中心东路西侧,文化中心南路北侧 。

3、本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24990.93万元,其中设计费463.9万元【包含但不限于内装饰装修工程(含部分软装)和智能化工程及舞台机械系统、灯光、音响设备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建安费202447626.82元【该金额为模拟清单在审核价的基础上下浮8%作为要约价,投标单位响应要约价即可,工程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上述标准计取后(同比例下浮)作为最终的结算价】。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

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含新建文化中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含部分软装)和智能化工程及舞台机械系统、灯光、音响设备;主要装修场所为剧场、展览馆、文化馆、图书馆、平台、地下室计容建筑。计容总建筑面积56532.05平方米,其中剧场20662.97平方米(单体最大单跨为54.8米),剧场地下室车房、乐队休息室计容建筑面积1427.00平方米,展览馆6257.94平方米,文化馆13001.47平方米,图书馆11617.14平方米,平台1143.81平方米,地下室计容食堂、厨房建筑面积2421.72平方米。

5、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采购(涉及有关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及施工、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00日历天;关键时间节点工期:设计工期: 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8、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配合主体确保省优,争创“鲁班奖”。

9、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10、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施工单位资质及等级: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或②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单位资质及等级: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甲)。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②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3家,联合体各方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③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负责人须与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装饰设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项目施工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劳动力管理员)、资料员】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者培训证书),安全员还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达开标现场,并现场签到,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注: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南昌市有效应对疫情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的通知”(洪府发[2020]6号文)文件精神:疫情期间,取消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时要求注册建造师担任委托人的规定。

7、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时限为2019年10月1日起连续6个月及以上。

8、外省进赣:

①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且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和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复印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审批〔2020〕4号文《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的规定,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方)开标月前近三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其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2、投标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方)或投标申请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四)财务要求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7 月 1 日至2020年7 月22 日从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0年 7月 23日上午9:30 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二号开标室(南昌市新建区长麦南路6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新法制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天兴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新建区明矾路333号天兴和顺苑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6070075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前湖大道777号紫金园办公楼

联 系 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3707915950 

特别注意:

因疫情防控需要,根据赣建招【2020】2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重大项目进场交易服务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请潜在投标人在疫情期间按如下要求(注意事项)参与投标:

1、进入交易中心大楼,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交易中心在一楼大厅大门处设检查点,进入人员自觉接受工作人员体温监测,并主动出示电子通行证(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和身份证。经检测通过的人员才可进入交易中心办理相关事项,拒不配合出示要求的证件,工作人员拒绝其进入。原则上一个项目,仅允许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每家投标单位各1-2名代表进入开标室;并在开标现场指导入场人员保持适当间隔距离,请各投标人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在场人员不得脱下口罩。

2、开评标前,招标人代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标评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体温,询问近期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期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发现情况异常的人员不应允许其参与开标、评审活动,并及时向同级防疫部门报告。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代表需提前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代理机构将《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转交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督机构。

5、以上注意事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疫情结束自行废止。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通知,以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最新变更公告。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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