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赣安办字【2021】10号)文件要求,3月18日,新建区应急局李美夏副局长带领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执法人员对南昌市贺禧烟花爆竹责任有限公司、南昌市新建区供销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一是通过查阅资料抽查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述职情况及“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落实情况;二是与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对面开展安全生产谈心谈话活动;三是召集企业员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并现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
最后李副局长强调:企业必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和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法宝职责开展全面“体检”,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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