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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9460-9552-3943-0798-470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17-10-2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农村贫困人员养老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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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农村贫困人员养老扶贫政策

 

一、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符合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条件的本区乡镇村(居)居民、年龄16-59周岁(除在校学生)未办理社保的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工业园区)人社所办理参保手续;

二、60周岁以上未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如何领取待遇

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工业园区)人社所办理参保手续,补缴费后,方可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三、1949年以前出生(健在)如何办理领取手续

年龄在1949年以前出生(健在)未领取养老金人员,无需缴费,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工业园区)人社所办理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四、参保人员取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需满足哪些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必须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目前按省市有关规定如每人每年100元缴满15年每月可领取94元左右;每人每年500元缴满15年每月可领取139元左右;每人每年1000元缴满15年每月可领取195元左右。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是否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已按规定领取养老金死亡后,养老金从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其直系亲属应当在其死亡后的1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可以领取600-1500的丧葬补助金。

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未参保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一次性支付600元丧葬补助金;缴费年限在1~5年的,一次性支付800元丧葬补助金;缴费年限在6~10年的,一次性支付1000元丧葬补助金;缴费年限在11~15年的,一次性支付1200元丧葬补助金;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支付1500元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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