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普办字〔2020〕17号
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审核修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经开区、省市驻区单位人普办:
按照国务院和江西省人口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全区各乡(镇)已经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国务院人普办在普查数据处理平台对上报数据进行了审核,发现部分普查记录存在漏项、错项等强制性逻辑审核错误。这些问题,需要各乡(镇)人普办通过普查数据处理平台进行修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审核修改操作手册(平台端)》(见附件)操作要求,抓紧对普查数据处理平台接收的错误记录进行核查修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二、审核问题统一通过数据处理平台进行反馈,区、乡级普查办可在平台端“审核修改”模块中查询接收反馈内容,并在数据处理平台上据实修改。不得修改普查表的其他登记数据。
三、审核修改功能自12月23日11:30 开放。平台端审核修改将于12月31日24时关闭。
联系人:周嘉8370291, 15170029093
附件:《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审核修改操作手册(平台端)》
新建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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