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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2021-022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5-2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城市窨井盖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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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城市窨井盖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解读

为深入推进全区城市窨井盖问题整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区城管局起草了《新建区城市窨井盖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目的依据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窨井盖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洪府办发〔2021〕31号)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等精神起草。

    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为出发点,立足于解决当前窨井盖规划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管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眼构建权责清晰、施工规范、管理智能的长效建设管养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窨井盖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利用一年时间,完成全区城市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涉及的通讯、强电、弱电、供排水、燃气等各类窨井盖设施排查摸底、确权工作,并建立台账档案,重点解决窨井盖塌陷、下沉、缺失、破损、松动等问题。

三、整治范围与标准

整治范围:新建区建成区范围内,设置在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合部、居民小区、办公场所、公园广场、景区、绿地、建筑工地等公共活动场所内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缆线设施的窨井盖。

整治标准:

(一)井具井盖设施病害的判断标准

(二)整治技术标准及要求

四、职责分工

根据行业主管、属地监管、产权责任等情况,专项整治行动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二)属地监管单位主要职责

(三)产权单位主要职责

五、整治安排

1.第一阶段全面排查(2021年3月31起至2021年5月20日)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1年5月21日至12月15日)。

3.第三阶段总结评估(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5日)。

4.第四阶段长效管理(2022年1月16日至长期)。

六、方法措施

1.健全巡查养护制度。各井盖产权单位要高度重视井盖的管理工作,运用网格化、条块化、分类化等管理模式,定片定线、定点定位、定人定责,做到井盖巡查全覆盖、无死角。

2.强化协调联动机制。区镇两级监管单位要建立与产权单位、执法单位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

3.加强行业标准规范。由区城管局牵头联合区住建、质监部门制定井盖质量检查标准,进一步规范井盖设置技术和维护作业标准。

4.探索信息反馈、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及时发现损毁井盖设施并第一时间向维护和监管单位反馈信息。

5.推广城区道路既有非标准井盖设施更新工作。由属地监管单位负责协调督促井盖设施产权单位,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城区道路既有非标准井盖设施更新计划并抓好落实。对人流密集的主要干道、重点部位试行推广防沉降防噪音的新型井盖设施。

6.推行市场化运作养护机制。各井盖设施产权单位要探索井盖管理养护新机制,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委托专业单位实施集约化维护管理,提高维护管理专业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强化监督考核。

3.保障资金投入。

4.完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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