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巩固提升全区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成效,区城管局起草了《2021年新建区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目的依据
根据按照《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方案》(赣品质办文〔2021〕6号)以及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风貌管控工作的通知》(赣城环综办〔2018〕10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南昌市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69号)文件要求起草。
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对铁路沿线环境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坚持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四精”理念,通过绿化彩化亮化,提升沿线环境品质,展现干净整洁、美观靓丽、特色彰显的城市窗口形象。
二、整治时间
1.第一阶段(2021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按照“拆”“清”“绿”“改”“装”“亮”“规”“美”的具体要求,突出重点、强力整治、美化提升。
2.第二阶段(2021年9月30日以后):常态长效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
三、整治范围
途经我区境内的:沪昆铁路、沪昆高铁、南昌铁路枢纽西环线、向莆铁路、京九铁路、昌九城际铁路等六条铁路沿线可视范围。
四、责任分工
1.责任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铁路用地红线外区域整治主体为各乡(镇)、新建经开区,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2.部门职责
(1)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统筹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督促检查、验收考核以及长效治理。
(2)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协助完成相关重大重点事项的督办。
(3)区城管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开展违建拆除和环境卫生治理、拟定奖补资金方案(奖补办法另行制定)等工作。
(4)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新建经开区铁路沿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指导铁路沿线农业生产、养殖、农业大棚地膜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结合美丽乡(镇)建设推动沿线环境整治提升。
(5)区住建局负责协同指导铁路沿线重要节点、重要路段及进出站口的美化提升工作,指导铁路沿线工地的文明施工规范管理;负责因地制宜将沿线老旧房屋纳入旧城改造计划。
(6)区林业局负责指导铁路沿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城乡绿化工作。
(7)区民政局负责指导铁路沿线坟墓的迁移工作,协调县级区域边界线的认定工作。
(8)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依法制止和查处未经批准在铁路沿线规定范围内用地、采矿行为,维护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用地秩序,协同指导铁路沿线重要节点、重要路段及进出站口的美化提升工作。
(9)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铁路沿线破损道路修复。
(10)区水利局负责指导铁路沿线水环境整治。
(11)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查处在铁路沿线违规排放粉尘、烟尘及有毒有害气体等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
(12)区财政局负责区本级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经费。
(13)区委信访局负责协调铁路沿线整治纠纷矛盾调处工作。
五、整治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地、铁’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通过“拆”“清”“绿”“改”“装”“亮”“规”“美”等方式,提升铁路沿线环境品质,使铁路沿线成为景色优美、整齐划一的景观长廊。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力宣传造势。
(三)强化资金保障。
(四)强化督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