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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2021-07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0-2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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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十四五”开局工作,持续巩固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百日攻坚”成果,扎实推动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根据省、市要求,决定对全区农村人居环境进行综合提升,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新建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主要内容

一、提升目标

以创建“秀美乡村·幸福家园”为主题,按照“干净、整洁、清爽、宜居”的标准,聚焦影响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档升级活动。按照“点、线、面”相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区梯次推进的思路,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串点连线成片推进村庄整治,全面完成行动任务。

二、打造提升重点

(一)精致建设精品村点

1.市级精品点

根据市里批复,今年我区已选定大塘坪乡长胜村七幢进自然村、金桥乡大庄村狗头地自然村、金桥乡塘下村中塘自然村3个乡村振兴试点村;西山镇泉珠村茶园自然村、石埠镇华山村蹇家自然村、流湖镇义渡村艾坊自然村3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大塘坪乡1个美丽宜居试点乡(镇)。所涉乡(镇)要严格按照市里批复的建设内容,加快项目实施,精心设计、精致建设、精美呈现,力争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建设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比,对建设进度快、效果好的乡(镇)进行奖励,对进度缓慢、效果差的乡(镇)进行处罚。

2.乡(镇)自建点

选点原则:

一是国省道、铁路、主干道、重要景区、产业基地等沿线及周边村庄;二是具备产业支撑;三是在划定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区域范围内。

申报程序:

根据选点原则,由乡(镇)自行选定精品村建设点,做好申报可研报告以及设计文本报区政府,待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建设期限初定在12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提升主干道沿线

在去年“百日攻坚”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管护,在全域推进基础上,突出重点。各乡(镇)、管理处重点沿着国省道、高速、高铁、各级农业示范园、农业企业、重点重大项目、旅游景区沿线进行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提升,加快形成“连点成线、拓线扩面、突出特色、整体推进”的建设格局。

1.继续巩固国省道、高速、高铁沿线

2.重点打造两条精品线

3.梯次提升乡镇主干道沿线

各乡(镇)、管理处、林场要因地制宜,按照先主后次梯次推进乡(镇)主干道沿线环境整治。

(三)全面开展村庄整治

在提升主干线的基础上,各乡(镇)、管理处、林场要全面开展村容村貌整治,主要加大三拆三清力度,进一步加强日常保洁,逐步推行收取保洁费办法,不断改变广大农民的生活习惯;严格管控村庄污水,及时整改问题户厕,加大公厕管理。全面推行村庄长效管护机制,建管并重,最大限度发挥村庄长效管护资金的使用效率,真正实现村容村貌由“一时美”向“持久美”转变;制定常态考核办法,奖优罚劣,对村庄保洁员队伍、环境卫生、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宣传情况进行常态考核,扎实巩固乡村环境卫生整治。

(四)重点布局打造7个乡村振兴示范区

为使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区里打破区域界限,以产业为基础,初步划定7个乡村振兴示范区,高规格设计,高标准打造,整合农业、扶贫、交通、水利、招商引资、党建等各方资源、资金进行集中打造。争取利用2-3年的时间,将7个乡村振兴示范区打造成镇村风貌样板区、产业项目聚集区、人居环境标杆区、党建引领先行区、乡村治理典范区。

1.示范区具体建设任务

2.示范区建设时间安排

(1)到2021年年底,出台总体规划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启动部分项目建设。

(2)2022年年底,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初显成效,示范区初步成型。

(3)2023年年底,7大示范区人居环境全覆盖,产业项目基本成型。

三、整治提升内容

(一)环境卫生整治

(二)乱堆乱放整治

(三)乱搭乱建整治

(四)房屋外观改造

(五)植被恢复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管理处党委书记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管理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把做通群众思想工作作为搞好环境整治的前提和基础,组织乡村干部进村入户,面对面把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政策措施、操作标准向农民讲清楚、说明白,用耐心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农民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要利用电视、广播、门户网站、微信等平台,坚持正面典型引路、反面典型警示的原则,通过设置电视专栏、曝光台、编排戏剧下乡,既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又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媒体在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中的重要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境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合作、形成合力。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牵头环境整治工作,协调各部门力量共同搞好整治工作;区城管局负责指导各乡(镇)、管理处清理广告乱贴乱挂、出店经营、店铺经营物品乱摆乱放,搞好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各乡(镇)、管理处的农村房屋外观改造、新户型推广、农民建房质量监管等工作,抓好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建分中心负责做好破损路面的修复,指导抓好路域环境的整治;区林业局负责搞好通道、沿线村庄及裸露山体的绿化;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牵头搞好沿线采矿场、采石场和砖厂的整治;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抓好村庄污水的集中整治;区水利局负责指导抓好交通主干道河湖水环境的集中整治;区委宣传部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舆论宣传;区电力、移动、电信等部门负责规范网线架设;区文广新旅局负责指导各乡(镇)、管理处加强传统文化古落保护,组织开展戏剧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区融媒体中心要设专栏、曝光台,及时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四)落实资金保障。各相关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搞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工作的调查摸底,做好整治资金测算,报区政府同意后,积极做好立项、概算、公开招投标工作,区财政以奖代补方式,筹集整治资金,保障环境整治顺利推进。要发挥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鼓励引导农民农民自主改房,政府按标准予以奖补。要加强整治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不出问题。

(五)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工作督查考核机制,根据各项整治内容的相关要求,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明察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推动工作落实。并适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及相关部门参与,采取分阶段单项与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严格兑现奖惩,大幅提高环境综合整治在乡(镇)年终综合考评中的权属比重。实行严格的考核,设立月度考核奖,对排名前3名的分别给予奖励,排名后3名的分别给予处罚。对在此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同志予以提拔重用;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乡(镇)党政领导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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