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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2021-081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1-3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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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走深走实,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区应急管理局起草了《新建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严厉打击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事故,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范围及内容

在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百日行动”,突出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道路运输、工贸、城市运行、危险废物、特种设备、旅游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铁心硬手、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内容包括: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交通运输。

2.建筑施工。

3.危险化学品。

4.非煤矿山。

5.烟花爆竹。

6.消防。

7.道路运输。

8.工贸。

9.城市运行。

10.危险废物。

11.特种设备。

12.旅游。

(三)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将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多发的非法违法行为也列为重点打击内容,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三、重点任务

(一)企业层面。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标对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推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双重预防机制,以及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要对照“百日行动”共性、个性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突出强化“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行动,坚决杜绝因违法违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二)部门层面。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措施落实,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针对第四季度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制定细化方案,进一步细化“打非治违”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强化警示教育,通过邀请企业随同执法、事故报告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安全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检查执法,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强化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约谈曝光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日行动”期间,各重点行业领域区直有关责任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例“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政府层面。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地区的“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广泛动员部署;每月组织研判、全面摸底排查,明确本地区“百日行动”重点、难点,精准施策发力;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暗查暗访等,严惩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调研、宣传教育、现场会等形式,督导推进“百日行动”深入开展,对“百日行动”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各乡(镇)每月至少报送1例“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三)强化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

(四)强化工作结合,构筑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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