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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2022-014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4-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应对疫情抢抓早稻生产应急预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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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全区粮食生产安全,特别是应对新冠疫情对春耕生产影响,切实稳住早稻面积,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新建区应对疫情抢抓早稻生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主要内容

一、分区恢复生产

(一)疫情影响已解除的地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面恢复早稻生产秩序。保障农资、农机运输正常,不封路封村,确保农民正常下田、农机顺利上路、农资顺畅流通。组织动员农民下田,开展翻耕整地、施肥、播种等作业,推动生产全面展开。

(二)对疫情影响较轻的地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早稻生产秩序。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时,保证农资、农产品正常流通,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合理安排春耕生产,指导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组织农民错时下田、错峰作业,避免人员聚集,切实做到防疫春耕两不误。

(三)对疫情严重的封控地区,在抓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可以根据态势发展逐步恢复早稻生产。如4月10日前无法解封的村组,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应就近组织青年突击队、党员模范突击队或农机专业队伍进入封控村组的地块开展代耕代种,同时强化对代耕代种人员的防疫管控。如所在乡(镇)无法解决封控村组代耕代种问题的,需及时向区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区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解决。如区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也无法解决,由区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向上级请求支援。

二、明确工作重点

(四)统一认识,坚守粮食安全底线。各乡(镇)要落实好分级分类防疫措施,尽可能减小疫情防控对春耕生产影响。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层层压实责任,千方百计确保早稻面积只增不减。抓紧落实耕地补贴和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加大种粮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谁种粮谁受益,鼓励农民多种粮,各地早稻播种面积必须在4月底完成。

(五)紧急行动,统筹防疫与春耕两不误。人误春一时,春误人一年。早稻生产关键时间节点:4月10日前完成早稻田块翻沤,4月20日前完成早稻大田直播,移栽在5月1日前结束。区、乡(镇)防疫指挥部要根据疫情与农时,及时启动100亩以上种粮大户和农机手及外地农机维修保养技术员的出城、进村、下田的应急通道,突出解决农资运销受阻问题,禁止违法设卡拦截、断路封路等行为,畅通农资运输。有序开通早稻生产督查组和技术指导组的出城、下乡绿色通道,加大早稻生产督查与指导力度。

(六)迎难而上,完成早稻播种任务。(镇)政府要组织代耕代种队伍,确保本乡(镇)早稻任务完成。封控村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启动封控村早稻抢播应急措施,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实施“点对点”重点帮扶,确保在4月30日前完成封控村早稻播栽任务。

(七)强化协作,全力做好应急服务。

1.区种子公司需储备应急用种。根据封控村需求,优先考虑生育期比较短(100天左右)的常规品种,如“化感2205”、嘉育系列等,及时送货进村,确保4月20日后用种

2.区供销社要加大化肥调贮,根据封控村对肥料需求,就近组织网点货源进村。调度农资供需情况,建立到村应急配送机制,保障即时配送,尽早有序恢复门店营业。

3.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农机突击队。协助各乡(镇)开展大户和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就近帮扶,开展代耕代种等社会化服务,重点解决石岗镇封控村对农机需求。并协调农机手及外地维修人员做好农机维修,确保农机不误农时,必要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求助。

三、落实保障措施

(八)资金保障到位。封控村的代耕代种、种子、化肥所需经费在全区早稻生产奖补资金中统筹解决。

(九)农资监管到位。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十)技术服务到位。区、乡两级农业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视情况开展现场指导和视频、电话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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